同學你好,公司名義出資有利于管理,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減少公司風險
老師您好,想咨詢三個問題。我們是做規劃設計,沒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預收賬款200萬,對方一直不開票說以后再開,我們也為對方服務了,也值他們付的款項,所以12月底想確認不開票收入。1:我們平時開出發票的項目名稱是:專業技術服務,請問這200萬的無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稅嗎?印花稅到底是按什么確認交不交?2:以前的工資全入了管理費用,其實在收到預收賬款時,人員工資已經是勞務成本了,只是沒確認收入,就記入了管理費用,現在12月確認收入時,如果只把本月工資計入勞務成本,這成本費用就太低了,怎么辦?還有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計入勞務成本嗎?3:公司注冊資本10萬,確認收入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凈利潤假設按100萬計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積金,按10%計算,10萬,就會遠超(注冊資本的50%)5萬,那怎么提取,是嚴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萬,還是只按利潤的一半50萬來提取10%5萬?謝謝,麻煩老師了。
請問老師,我們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共同出資建立新公司, 請老師建議:用法人個人出資,還是公司名義,出資方式用哪個在管理,稅務上簡單有效?管理、職務上怎么設置框架? 如果,方便管理、操作,減少后續某方面(不知道的)牽涉。怎么規劃這個合作建新公司? 分配或者管理方面,章程規定需要列明哪些主要內容? 向老師學習。如有什么模板,請老師授予。
老師您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從事的是醫療行業,免增值稅,規模比較小。有兩個問題需要請教您 第一個:因我接手前面的會計賬務不久,接近年底了我把賬梳理了一遍,發現預付賬款和在建工程科目還有接近兩百萬的借方余額沒有轉出,我查了后發現是幾年前買的資產和裝修款沒有開發票的原因所以一直掛著賬,我想寫個情況說明把他轉出相應的科目,后續匯算清繳時再做調增處理,不知是否可行,或者有無相關的政策文件能做為支撐 第二個:清查時發現應付賬款的科目中有幾家供應商已經停止合作2年了,但是賬上還有欠著對方的錢掛著賬(實際上其實已經付清對方的款了),我也想寫個說明由領導審批后轉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操作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規,請問老師有其他辦法嗎?
老師好,公司主營業務是生豬代養服務的,自建廠房后的成本主要就是工資及水電費等一些管理費,現在請問一下:1、像我們這種收入開什么票?開票的稅率是多少? 2、目前我們是建設期,部分工程承包出去,承包方開專票是否可以抵扣或者進成本,給我們開幾個點票?前期建設期將來作為固定資產入賬,政策上是否有固定資產投資的補貼? 3、我們這是縣招商引資項目是否有相關補貼? 4、如果開票是否電子票就行? 5、養殖行業屬于免稅項目,我們只做人工水電場地,代養費是否免稅? 6、建設期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是否全部進入在建工程,階段性開票來之后怎么入賬?
問題有點多,麻煩老師啦! 想請教高壓線設計行業的問題: 老板通過掛靠和個人代開這兩種形式接活(設計),為了方便開票成立了C公司(小規模;經營范圍設計、勞務都有;沒有資質)。 內賬方面問題: 1、公司剛開始建內賬。我這幾天自己根據業務自己設想了一下,想少用一級科目,所有的費用都在管理費用科目歸集、成本用主營業務成本歸集,現在想到的科目設置方法如下,想少用一級科目,盡量在二級三級科目細化,麻煩老師給指點一下,哪里不合適! 銀行存款—公戶 —張三—農行+尾號 管理費用—工資 —辦公費 —稅金(費用類的稅款) —財務費用 銷售費用—招待費(開拓客戶) 主營業務成本—a項目—差旅費 —招待費 主營業務收入—a甲方 —b甲方 2、設計行業工資是主要成本,也先歸集在管理費用嗎,還是按月直接分割計入成本?
老師,差額征收全額開票價稅合計1090扣除部分654增值稅附表1簡易計稅銷售額填1000,然后扣除額填654應交增值稅就是(1090-654)/1.09*0.09=36那如果開差額征收差額發票增值稅附表一銷售額填多少?因為差額開的話發票上的不含稅金額就是1054(1090-654)/1.09*0.09=36,所以不含稅價就是1054(1090-36)加稅合計1090這樣的話增值稅附表一銷售額填1054還是1000.
您好,我們是物流行業,屬于2020年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有虧損,2021年有虧損,2022年和2023年都有盈利,為什么20022和2023是先彌補2021年的虧損,而不是先彌補2020年的虧損
老師只有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如何建賬呢?
轉銷無法收回備抵法核算的應收賬款,為什么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不變,貸應收賬款,而不是減少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請教一下,非常感謝!
老師,我們是貿易型公司,對方來給我們的發票是勞務-打樣費,這個怎么做賬
境內企業五星紅旗船舶,從事國際運輸服務,航次是國內裝貨到國外卸貨,或者國外裝貨到國內卸貨,船員工資和船員管理費以美金支付給境外香港的勞務公司(船員都為中國籍)需要幫他們公司代扣代繳嗎?需要代扣代繳哪些稅,船員的個稅需要代扣代繳嗎 現在支付,2月 3月勞務費 2月 3月 船員都在船上,船在寧波靠港,4月在寧波裝貨船舶才開出去馬來西亞,這種勞務費是否需要代扣代繳
24年第四季度的財務報表有變動,匯算清繳的時候需要去更正申報第四季度報表嗎?如果更正了,需要補稅的話,需要交滯納金嗎
老師調表不調賬,調財務報表嗎
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的一個月不超3萬,超了會收多少稅
為啥發出成本低利潤就高,能舉例子嗎
老師能不能說具體以公司,個人出資,有利于管理的區別,具體內容。 我覺得公司出,擔心合作公司如果有問題麻煩,把出資公司牽涉進入。 會不利于,影響出資公司單獨經營
(1)成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投資主體不限于有限責任公司,還可以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2)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能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不能采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1)對于一個自然人股東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外進行投資時,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投資設立多個法人獨資性質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便存在投資公司與新設公司存在母子公司的控制關系,也無所限制 (二)民事責任承擔主體不同 (三)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不同 這是兩者最為本質的區別。 1、做為對債權人的義務承擔主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對債權人則承擔無限責任。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同樣具有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普遍特性,具有公司做為法人所具有的兩個基本特征:獨立的財產和獨立的責任。因公司屬于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 3、值得特別闡明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并不是絕對的,存在“法人人格否認”的例外。 當公司獨立的法人人格(財產獨立和責任獨立)被股東濫用,以逃避債務,使交易對方的債權落空,就必須將股東享有“有限責任”的特權予以剝奪,即公司法理論上的所謂“法人人格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