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是的,是這么理解的。
我上一段租房日期是2019-09至2020-09 現在這一段租房日期是2020-09至2021-09 然后我以為租房專項附加扣除重新填寫的話,之前填寫的租房信息就要作廢,所以點擊了作廢。 結果9月份工資還沒超過5000元,卻扣除了將近200塊的個稅,然后我又重新填寫了2020年的租房附加專項。 但是我發現填寫會出現租憑日期交叉,然后我就把上一段租房時間填成了2019-09至2020-08,把這段租房日期填成了2020-09至2021-09,這樣才不會出現日期交叉的情況,這樣填寫可以嗎?我的信息都是準確有效的。 還有就是,我已經重新填寫了2020年全年的租房專項扣除信息,那我9月份扣除的個稅會還回來嗎?如果會反還,需要多久?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 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 不超過 240 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那如果我買了第一套房子,還貸了三年。之后賣了,重新買一套(名下就只有這一套)。那后面這次還能扣除嗎?
你好,我這邊單位承諾給我的工資是稅后35w(未扣除五險二金),我計算了下,每年實際到手的工資,也差不多這個數值。那么問題來了,我在個稅系統申報的時候,申請了專項附加免除個稅,一共有兩個子女教育,房貸,贍養老人,好像一共可以減免48000元,可是個稅系統并沒有給我退費呀。請問我這種情況,個稅到底是怎么計算的,如果這樣的話,我不申請個稅的專項附加免除,豈不是沒有區別嗎?或者說,別的同事如果稅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請專項附加個稅免除后,實際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樣?謝謝!
你好,我這邊單位承諾給我的工資是稅后35w(未扣除五險二金),我計算了下,每年實際到手的工資,也差不多這個數值。那么問題來了,我在個稅系統申報的時候,申請了專項附加免除個稅,一共有兩個子女教育,房貸,贍養老人,好像一共可以減免48000元,可是個稅系統并沒有給我退費呀。請問我這種情況,個稅到底是怎么計算的,如果這樣的話,我不申請個稅的專項附加免除,豈不是沒有區別嗎?或者說,別的同事如果稅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請專項附加個稅免除后,實際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樣?謝謝!
下列各項關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說法中正確的是A納稅人年滿2歲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B對于子女教育的扣除可以選擇由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納稅人在我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過60個月D納稅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老師,新招進一個員工要求稅后10000,要交社保,這個怎么算呢
單獨一個項目的利潤怎么計算
老師好,供應商因提供的商品有問題,我們對供應商的罰款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對嗎?這樣會使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收入不一致吧?
老師 請問一下 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金額 與利潤表的利潤金額不一致會有影響嗎
老師,請問計提折舊的時候,用錯了分錄,原憑證借:管理費用,貸:固定資產,現在要修改,我應該怎么修改?
變更財務負責人在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的流程,老板想要把財務負責人變成我,我又不是很想承擔責任,財務負責人不變更會對財務這塊把控有影響嗎
公司員工出差公司財務制度為餐費補貼每日100元,沒有發票,能有效稅前做賬扣除嗎?
假如公司發生業務招待費10萬,按稅法只能扣6萬(假設不考慮千分之五那個標準),如果這10萬的業務招待費里其中1萬是沒有發票的。請問匯算清繳時,是調增4萬還是調增5萬(4萬+1無發票)?
自然人股權變更: (有限合伙)企業注冊資金100W: A 出資53W 認繳;B 出資2W認繳;C 出資45W實繳; 現在自然人:A要1元轉讓27.5%的股權給自然人D; 請問個稅怎么計算?
2024年做賬做了無票收入,稅務系統也報了,2025年4月份,開票給他們,這個在稅務系統要怎么操作???做賬我倒是可以沖銷無票收入,再做一個正常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