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憑證書立(領受)日期:申報購銷協議、加工協議、建筑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協議、房地產租賃協議、貨物運輸協議、倉儲協議、貸款協議、財產保險協議、技術協議、,產權轉讓證明和其他稅務目的,并填寫合同或證書的成立(收據)日期。各省、區、市根據稅源管理的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該項目。
工程監理公司,和客戶簽訂的都是監理合同……變更之前開的發票內容都是“監理咨詢*監理服務費”……現在,經營范圍增加了“造價咨詢”,為了提高公司的造價咨詢的資質,簽訂合同內容沒變,發票開了一部分“監理咨詢*咨詢費”……印花稅核定計稅依據是“技術合同”按“次”繳納……1、之前簽訂的監理合同,能不能開票“咨詢費”? 2,監理合同屬不屬于技術合同,應不應該繳納印花稅?(網上查的是,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不交印花稅) 3、如果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變更之前,銷項發票都是開的“監理服務費”日,就不應該交印花稅……老會計每月填報的印花稅申報表,計稅基數填寫的數據都是“當月認證抵扣的進項發票金額”,這是為什么? 4、如果監理合同不屬于技術合同……現在,開票內容有“監理咨詢*監理服務費”和“監理咨詢*咨詢費”,印花稅的計稅基數應該是什么?(老會計說,監理合同,開“監理服務費”,不交印花稅,可是她每月的印花稅申報表都按“進項抵扣的發票金額”計算印花稅。開“監理咨詢*咨詢費”,必須交印花稅,沒有合同,還是按發票金額計算)
老師,你好!請問一下,現在在7月1日后簽定的合同,在申報印花稅時,需要按新稅源的方式申報,那在申報時,表格上的“應稅憑證名稱”和“應稅憑證數量”是如何填寫,所要求的數量一定要很準確的嗎?
你好,企業零申報印花稅,但是提交的時候提示應稅憑證名稱不能為空,那零申報印花稅應該怎么填寫,和之前的方式不一樣了,謝謝
企業零申報印花稅,必須要填寫應稅憑證名稱,但是填寫了名稱:買賣合同,過后,數量寫的1,那后面的“應納稅憑證書立日期”應該怎么填寫啊?(不填提交不了)謝謝
請問今年9月成立新公司, 1.10月想把手工賬換計算機軟件可以嗎? 2.計算機軟件之間更改有時間限制嗎?如金蝶改用友 3.使用計算機軟件后,建賬日期寫什么?是否可能會有罰款?滯納金,在哪查? 4.會計憑證和賬簿必須打印出來裝訂成冊保存紙質方案嗎? 5.10月報稅,0申報,企業所得稅報表年初,年末數額不能為0.填0.01 后面要怎么做賬呢? 6. 印花稅當地大廳不同工作人員說按年,有的說根據企業時間,已經按次申報了,如果確實按年,會產生罰款嗎?
老師,那比如我們是土方建筑勞務分包方,我們開差額納稅發票,除了扣除分包款,還可以扣除我們自己員工的工資嗎?比如食堂,辦公室的
老師,比如勞務派遣公司差額扣除部分是只可以扣除派遣人員的工資還是辦公室管理人員的工資都可以扣除啊
公司的一個客戶,現在已經不發生業務了!但是客戶想往我公司開5000萬的承兌匯票,我公司把承兌開給另一家,另一家到時候把款以銀行存款的方式退給我公司,我公司再把款退給客戶。走一圈,但不發生業務,稅務和銀行這塊有什么風險嗎
向村委會租賃土地應開什么發票
廣州公司注冊后,稅務登記可以線上辦理嗎?還是需要到現場辦理
老師,公司跟末公司合作,根據對方的銷售業績給予銷售提成,請問對方要開什么發票給我們,我們賬務處理要怎么做?
通行費發票稅額可以抵扣嗎
如果企業處于歇業期間,能否遲點再辦理銀行備案
老師差額征收全額開票,是不是扣除額就是價稅合計與取得發票開的是幾個點的稅率沒有關系,
老師,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地在廣西,我們在云南,報稅在云南能報嗎?要不要每個月跑廣西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