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變更合同啊。。成本是按實際發生。
老師,想請教一下,軟件代理公司,一般納稅人,簽了一個3年期限的技術開發合同,合同期間是2021.4.1-2024.3.31,金額30萬元,付款條件為分三年每年支付10萬元,第一年支付條件為簽訂合同7日內支付3萬元,機器配試成功支付4萬,驗收成功支付3萬,第二年和第三年都是驗收支付半年和一年之內分別支付5萬元,即T+6、T+13支付5萬元。我在4月份開具了10萬元的專票,內容為:技術開發。請問怎么做賬務處理啊?收入確認是采用時期法嗎?因為在第一年驗收的時候基礎功能就可以使用了,第二年和第三年繼續進行二期或者三期開發是因為客戶還有其他的功能需要增加,繼續開發的。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簽了一份技術開發合同,合同總額是25萬元,最后技術開發完成只發生了15萬元的成本,只需支付15萬元,這種情況需要變更合同嗎?
一個項目,我司與跟甲方客戶簽署了20萬元的合同(開具信息技術服務費),其中10萬元要替甲方客戶代付給一家供應商,該供應商將針對上述業務開具稅點為6%的10萬元的信息技術服務費、廣告發布費(增值稅專票)給我司,且不需要我司墊款,收到客戶款項之后我司付給該供應商。說明:我司為一般納稅人,按全年利潤290萬計算。按上述情況,我司代付10萬元,我司是否涉及稅務成本支出?如涉及到,請列出具體稅種及對應成本,以及總成本。
老師,我們和客戶簽訂了一份合同總金額為10萬元,目前合同已完成,但是我們只開了7萬元發票給客戶,余下3萬元發票未開,現在客戶發來一份審計詢證函 上面寫著 我司欠預付貨款10萬元,這樣我可以確認無誤嗎?
一、上海公司的法人是自然人A,A占股100%; 二、長沙公司,注冊資金200萬,自然人A是法人,占股1%,上海公司占股99%;(根據注冊資金金額,A只需要實繳2萬即可); 2024年,A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5.5萬,是以A個人名義存入長沙公司銀行賬上,且備注清楚:投資款,并已在稅務局繳納了印花稅; (A在長沙公司超過應實繳注冊資金5.5萬-2萬=3.5萬); 請教一下,可否這樣處理: 第一種: 讓上海公司寫個代付款證明,表明:讓自然人A,代替上海公司,在長沙公司實繳注冊資金3.5萬? 第二種: 讓上海公司打3.5萬到長沙公司,算上海公司實繳長沙公司的注冊資金,同時長沙公司退3.5萬給自然人A,相當于置換,更正24年自然人A,多實繳了3.5萬。但不再繳納印花稅(24年這3.5萬實繳注冊資金己繳納印花稅) 請問老師,哪種處理方法好? 或者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老師好,我們公司會囤貨導致進項大于銷項,公司會按照穩定的稅負勾選進項發票,按勾選的這部分結轉成本,所以實際庫存和賬務系統里的庫存是不一致的,電子稅務局里也有很多未勾選的進項,這會產生稅務風險?
老師,現金流量表里,最后一行增加額,等于資產負債表里貨幣資金期末減掉期初嗎?
現在小規模企業開票稅率還是1嗎?不超過多少免稅
殘保金,小微企業怎么繳納
老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嗎
一個人上班單位繳納保險,同時也注冊了個體戶且是核定征收的。請問個人發的工資和個體戶會沖突嗎,會到賬個人的個稅增加嗎
小規模企業,個稅需要計提嗎?還是發生的時候直接,計提工資和計提個稅需要分開寫嗎分錄是什么不考慮社保
老師 您好 請問一下 保險公司簽的代理合同 發工資顯示有個調稅 個調稅是什么 明年可以退稅嗎
財管P,相關系數為0的時候,兩資產收益率是不相關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