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退回時記錄其他應付款
老師,請問我們房地產企業原來預交了增值稅產1000,不知道預交的可以抵扣正常產生的增值稅,后期產生的增值稅,我們也正常繳納了,后來稅局通知我們更改申報表,我們原來因為填錯報表退回了500,原來做賬時候借稅金及附加50,貸應交稅費_附加稅50借應交稅費_附加稅50.貸銀行存款50,退回來時借應交稅費_附加稅50,貸稅金及附加50,現在因為預交產生了40的附加稅,,若是付錢,借應交稅費_附加稅40,貸銀行存款40,但是現在是直接抵扣的,借應交稅費_附加稅40,貸應交稅費_附加稅40,這個邏輯說的過去,但是應交稅費的余額還是50又不對,要是借稅金及附加40,貸應交稅費_附加稅40,那和房地產企業說因為預交產生的附加稅不用計提,直接做賬又不相符,該怎么做呢?要是不做賬,那賬上不就剩下的是應交稅費_附加稅50嗎?怎么是10呢?
老師好, 請問,今年年初交過的附加稅1500元,因為緩交政策,4月份又退回來了。退回時我的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我本月做利潤表季報時,提示“稅金及附加”欄應大于或等于下面的4+5+6+7+8+9+10欄 之和。而我的卻是比各個欄之和小。是不是我上面寫的“退回”的分錄是錯的導致的?正確的怎么做?
老師好, 請問因緩交政策,4月份退回了1月的城建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我4月做分錄: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但是這樣導致利潤表“稅金及附加”項目小于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之和。。,這怎么辦?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利潤表中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合計金額大于稅金及附加的金額,申報不了,是什么原因呢?今年2月份申報的附加稅本月退稅,我做的會計分錄為借:應交稅費-附加稅貸:稅金及附加借:銀行存款貸:應交稅費-附加稅是不是會計分錄錯了呢?
我們全額繳納了去年11月份的附加稅,但由于延緩繳納政策,退回來的附加稅如何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相應稅費 我就是這樣做分錄的,但是這樣做會影響利潤表,說不對,利潤表上面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相應稅費會變大,就是應交稅費--相應稅費大于稅金及附加怎么辦呢
老師, 附加稅之前交的時候是 借,應交稅費,貸,銀行存款。 退回來的要記其他應付款? 為什么?
您好,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
老師,不是沖減繳納時的分錄嗎?
你好,你這是延期繳納,并不是不繳納,所以當期是有有附加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