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個稅在自然人客戶端申報,登錄首頁下面,納稅查詢里找到申報表,然后有個更正申報,明天白天找我給你個截圖
4月份個稅申報錯了,請問怎么更改,有人告訴我在電子稅務局上更改,具體操作路徑麻煩教我一下,越詳細越好,謝謝老師啦
老師您好,請教一個問題,我在申報期申報了12月份的個人所得稅,顯示成功了的,后來申報期結束我查詢的時候發現看到不12月的申報表,打電話問稅務局結果說可能由于系統和網絡原因沒有申報上,說不管啥原因只能到專管員那里去弄整改責領書然后補報。我想請問的是我能不能在2023年2月申報1月個稅的申報期補報2022年12月的?還是必須去找專管員?我在網上看到個稅系統可以在申報期補報其他月份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麻煩解惑,謝謝。
關于個稅請教老師幾個問題,如果職工1月份入職,2月份就離職了,計提了一個月的工資,但是當月沒有發放 1.那么我2月份申報個稅時是零申報還是不申報呢? 2.這個工資4月份才支付,那個稅系統里人員要怎么操作呢,按非正常申報嗎? 3.實際操作中如果好幾個月不開支,是零申報還是按應發工資金額先申報比較好呢? 請老師仔細說說,如果有類似課程或案例給推薦一下更好,非常感謝!
根據金四上線工作安排,要求清理納稅人識別號重復現象,我單位注銷了扣繳義務人登記,保留了單位納稅人登記,有以下注意事項∶ [釘子]所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均需重新選擇扣繳義務人,否則單位扣繳端無法更新個人數據,具體操作:登錄個稅APP→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已錄入的填報記錄→修改→修改申報方式→選擇扣繳義務人→更換原因(其他原因)。 [釘子]因今年稅務登記變更,導致1-3月收入無法累計,4月工資已代扣的個稅與系統實際申報數據可能存在差異,會在5月工資中調整。 [釘子]全年收入分屬兩個單位,扣繳系統中本年1-3月收入無法與4-12月收入累計算稅,可能會影響適用稅率,次年匯算清繳時需個人補繳稅款。 請各聯絡員傳達到每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在5月4日下班前完成!,求解謝謝老師,這什么意思
怎么大白話理解投資性房地產
控股公司需要分紅所控制的公司分紅,比如股份是30%以上,那么控股公司要是分紅需要繳納稅款嗎
租金費用是白條入賬的,在企業年報的時候要調整出來,是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嗎,是填在哪里
個體戶開一個點維修發票給運輸公司,要交多少稅
五倍充值、首單免費、充值金額內可享8折、算下來一共打了幾折
委托加工物資如果回收后直接出售,但是售價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那么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消費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老師,做的納稅申報更正,更正完為什么提示有不符的地方,這是真實正確的數據,我已經提交更正申報了,再點進去還是顯示有不相符的數據,是什么原因
持有期間分期確認的利息金額到底是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還是應付利息?
老師請問休學被我點到,怎么又給它調成休學狀態?
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的期間費用,像汽車加油,車保險,應該填在哪里
好的,老師幫忙截個圖唄
申報查詢,啟動更正,確定
已經更正了,但是顯示要再繳稅,我4月份更正前共交了個稅12441.4元,更正后要交9789.46元,按道理要給我們企業退稅的,請問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
這也沒顯示要交稅呀,現在5月份也能申報了,你把5月報完看,已交的稅款會自動遞減本期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