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海南維,2019年6月1日入境,12月31離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在境內無住所的外籍個人中,屬于中國居民納稅人有( )。 懷特2019年3月1日入境 湯姆2019年10月1日入境 杰克2019年9月1日入境 麥克2019年1月1日入境 這個用那個時間去判斷它居住時間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于居民個人的是()。A.湯姆,2019年9月1日入境,次年3月1日離境B.懷特,2019年3月1日入境,12月31日離境,期間三次臨時離境,每次20天C.海南維,2019年6月1日入境,12月31離境D.麥克,2019年6月1日入境,12月31離境,期間臨時離境25天
3.A為甲國居民,2013年1月1日來境內工作,2026年8月30日回到甲國,在此期間,除2025年2月1日至3月6日臨時回甲國處理公務外,其余時間一直停留在我國境內。A就在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年度是()。A.2019年B.2024年C.2025年D.2026年
非居民納稅人湯姆來華工作,首次入境和任職受雇時間都是2020年12月18日,預計離境時間是2021年8月30日。其2021年1月份取得正常工資薪金所得10000π不考慮其它扣除,在實務申報系統中計算顯示的該所得要繳納()個稅。A290元B300元C270元D280元
威廉(非高管)為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國境內無住所,2021年4月15日來華工作,12月12日離開中國,在華期間無離境記錄。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每月從境內任職企業取得工資30000元,從境外取得工資折合人民幣15000元(假設不考慮除基本費用以外的其他因素)。計算2021年威廉在中國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4月工資薪金收入額=(30000+15000)×[1-15000÷(30000+15000)×(30-15.5)÷30]=377500(元) 12月工資薪金收入額=(30000+15000)×[1-15000÷(30000+15000)×(31-11.5)÷31]=35564.52(元) 5-11月均在境內工作,無離境記錄,不存在境外所得,工資薪金收入額=30000+15000=4500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45000×7+377500+35564.52-60000]×35%-85920=147902.58(元) 為什么要扣除60000,而不是5000*9
報第四季度財報時,利潤表中研發費用沒填數,年報時可以填上數嗎?會有風險嗎
老師,小規模納稅人公司,一季度開票超了30萬,其中6萬的票開票了重復開了4月1日才沖紅,像這種可以大廳強制申報嗎?
老師 請問 公司非房產公司 購買房產 對方給我開什么發票
IPO監管對企業的費用審核一般有什么要求
@宋生老師,事業單位比選采購27萬的服務,他們說沒有供應商名錄,由他們內部給各個部門的同事發采購公告,由內部同事推薦供應商,這種符合規定嗎?他這個不是政府采購,是不是不適用政府采購法?
老師,設備折舊,最終進了表情。這操作算不算稅前扣除了?我們這個錢來原政府撥款專款專用,稅務說如果適用于不收稅征收收入必須符合條件,折舊不能稅前扣除。我這折舊進入表情的算嗎?
老師,我想要15%的利潤,如果成本是85元,銷售應該怎么計算呢?如果知道銷售價102,利潤15%,成本怎么計算呢
出口報關訂單可以不申請免抵退嗎?正常交稅 因為買廠房,園區有稅收要求,達到要求才能辦理房產證
小規模當月開完專票不需要再單獨計提增值稅吧因為開多少交多少,附加稅照提?
請問殘保金申報的時候員工人數和工資總額都是系統自動帶出來的,他這個基數是從企業所得稅年報帶出來的還是從工資薪金申報系統帶出來的
老師這是個多選題
B.懷特,2019年3月1日入境,12月31日離境,期間三次臨時離境,每次20天 C.海南維,2019年6月1日入境,12月31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