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都是四十五萬呀
從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號)明確,將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這是不是普票加專票的季度銷售額不能超過30萬,超過要交增值稅?
老師,這個通知是什么意思 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3月24日
尊敬的納稅人,按照《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和《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政策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如您本期不含稅銷售額未超過小微企業標準(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稅銷售額超過小微企業標準,請將本期1%征收率對應的不含稅銷售額按照2%計算應納稅額減征額--------------------剛才申報增值稅看到這個,但不是季度45萬嗎?改成30萬?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稅【202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請您準確核算適用情況,享受稅收優惠。 老師這個文件是說增值稅專票,季度不超過30晚也可以減免是吧?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稅【202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請您準確核算適用情況,享受稅收優惠。 老師這個文件是說增值稅專票,季度不超過30萬也可以減免是吧?還是說普票可以免?文件里啥也沒說專票還是普票
設備殘值是怎么計算出來的
老師好,2024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有退稅,做憑證時計入哪個科目,謝謝。
東莞的外貿公司首次退稅,是一定會函調供應商嗎?還是隨機的呢?
老師,這個月個稅的申報截止期限是15號還是18號?
老師,請問下,不是說發行費計入投資成本嗎?為什么答案不是2100呢?
更正錯誤時,記賬憑證為什么可以不附原始憑證?請教一下,非常感謝!
請教一下,應付利息,應計利息分別是在什么情況下用到的。 題目里面為什么不選應付利息,?非常感謝!
老師在申報季度企業所得稅,營業收入是不是填季度已開票金額啊?
老師,本市跨區建筑服務,未先預繳,直接申報繳納了3月增值稅,怎么辦?可以不用預繳嗎?
請問勾選發票的時候,說“當前數據與統計信息不符 ,撤銷后再統計確認”是啥意思?可是每個發票我都核對過了
那這段話的公告是什么意思?
同學你好 就是可以?享受小規模免稅的政策
但這個公告不是寫著30萬嗎?那45萬呢,不用管30萬的?
同學你好 現在都是45萬 30萬的過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