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正確處理是計提損益也沖回
你好,我問一下,根據這個完稅憑證怎么寫分錄呢?是不是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借教育費附加,借城市維護建設稅。貸銀行存款。然后第二筆增值稅滯納金,寫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這個分錄是這樣做的嗎?然后我這個增值稅還有附加稅,我還要不要計提呢?
請問老師制造企業去1月增值稅、教育附加稅、城鎮土地使稅已交并計提,3月稅務局要求退稅6個月后再交納,請問完整會計分錄是:退回來時: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等,請問已計提的會計分錄用不用管,還有退回增值稅的另外一道分錄怎么做
業務借款去交建筑項目的附加稅增值稅,收到完稅憑證來沖借款,完稅憑證上例如有增值稅(建筑)800、城建稅300、教育附加100,請問這筆業務分錄是, 1.借:其他應收款-個人借款1200,貸:銀行存款1200。 2.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800,應交稅費-城建稅300/教育附加100,貸:其他應收款-個人借款1200。 3.月末把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結轉到借:稅金及附加么?還是當時就做計提分錄?預交增值稅要結轉到哪里,月末轉么? 以上分錄對么
老師好,我們是一般納稅人,但是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本月收到上年度12月份退回的增值稅及附加稅,分錄可不可以這么寫: 借 銀行存款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 銀行存款 貸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附加稅 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然后再借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教育附加稅 地方教育附加稅 貸 本年利潤 這樣寫可以不?
小規模納稅人月度開票35萬,需要繳納增值稅,一開始的分錄是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銷項,當月計提附加稅,借:附加稅,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城建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銷項,教育附加,成城建稅,貸銀行存款,附加稅在前面做計提在借方,怎么沖掉,還是不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