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按照不動產產權證上土地的剩余年限攤銷。
老師好,我是小規模納稅人,我們廠房出租合同期開始是7月份開始的,我是按季度開房租發票確認收入(平常銷售收入和房租收入都在30萬以下,都是免增值稅的),按季度計提廠房折舊和土地攤銷的。 然而這個季度銷售貨物的收入就超過了30萬,代開了專票,已交了增值稅。我想請問可以把這個季度的房租收入發票放到下季度一起開嗎?如果下季度的收入不超過30萬的話,那就想當于這個季度和明年第一季度的房租收入的增值稅都免了??扇绻@樣的話,那我這個季度應計提的廠房折舊和土地攤銷也可以一起放到明年的第一季度嗎? 我主要是想把成本和收入放在同一期。謝謝!
你好老師,我遇到的問題:該投資公司在2012年以銀行存款購買200畝地的土地使用權支付了500萬(借別的單位掛在其他應付款),這五百萬沒有入無形資產,而是沖的其他應付款,這樣賬面上的其他應付款平了,沒有提現無形資產。在2014年對外出售了25畝地,這25畝地的土地性質改變了,經評估公司評估后補交土地出讓金310萬,補交后又以372.5萬元進行出售,且在2014年辦理了土地使用證,使用年限為20年,對方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372.5萬元分別在2017年,2018年,2019年支付完畢。2021年對方公司要求我公司開土地使用購買發票,我現在該怎么進行調賬處理,都涉及什么稅種?謝謝老師
老師,我們買了一處廠房和辦公樓,土地以評估值入賬,現在發的都是不動產證,原單位土地和房屋是分別攤銷和折舊,評估也是分別評估的,我現在這個土地攤銷年限,按不動產證上剩余年限攤銷嗎?
1.2020年2月,甲公司從其他單位購入一塊使用年限為50年的土地,并在此土地上開始自行建造兩棟廠房。2020年11月,甲公司預計廠房即將完工,乙公司簽訂了經營租賃合同,將其中的一棟廠房租賃給乙公司使用。合同約定于廠房完工交付使用時開始起租,租賃期為6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88萬元。2020年12月5日,兩棟廠房同時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交付使用。該土地所有權的成本為900萬元,至2020年12月5日,該土地使用權已累計計提攤銷16.50萬元;兩棟廠房的實際造價成本均為1200萬元,能夠單獨出售。兩棟廠房分別占用土地為這塊土地一半面積。甲公司應如何賬務處理?2.承上題,甲公司按月計提投資性房地產折舊和攤銷。預計出租的廠房使用壽命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0;土地使用權按50年攤銷。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和攤銷。甲公司應如何賬務處理?(主要第二題不會,土地使用權折舊用不用把之前計提攤銷的16.50的一半減去)
老師,我們自建廠房,2021年3月竣工領了房產證,3月轉固定資產是根據發票金額來轉,房子原值也是根據發票金額,這個月查賬發現2017年競買保證金120w還掛著其他應收款,土皮中標了會計沒有把120w轉入土地轉讓金,以及2021年4月到22年10月收到的工程發票130w還入在建工程,請問我現在把120w轉讓土地轉讓金無形資產待攤,補計提 房子原值是不是也增加這120w,然后把21年到3月到22年12月的房產稅補了? 竣工后工程款還有130w沒付款也沒開票,也沒入房子固定資產,21年4月—23年1月陸續才開完工程票,那我轉入房子固定資產是按收到發票時間來還是按竣工21年3月,如果補計提分錄如何? 上面的轉入固定資產130w和120w土地轉讓金(無形資產)=250w的房子原值也更著增多,那我可不可以不把原值增加,不想補交房產稅了,如果交,怎么樣更省稅?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
有沒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區分借方和貸方啊
老師我們是廣告公司,如下圖廣告發布.節目制作要交文化建設費嗎
老師我們是廣告公司,如下圖開的銷售發票要交文化建設費嗎
這個沒有殘值率吧?直接按除以剩余的年限攤銷就行吧?我買過來入賬土地和房屋分別入賬,沒有問題吧,因為現在就一個證。
您好,一般要預計殘值率,一般1%-3%。扣殘值后攤銷;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廠房的房和地分別入賬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