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計扣除減免稅主要涉及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等表格,以下是研究開發支出和加計扣除減免稅金額的填寫方法:
研究開發支出填寫方法
第 1 行 “本年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數量”:填報納稅人本年研發項目中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項目數量。
第 2 行 “一、自主研發、合作研發、集中研發”:填報第 3%2B7%2B16%2B19%2B23%2B34 行金額,即自主、合作、集中研發的各類費用總和。
第 3 行 “(一)人員人工費用”:填報第 4%2B5%2B6 行金額,即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及外聘研發人員費用總和。
第 4-6 行 “人員人工費用明細”:第 4 行 “1.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工資薪金” 填報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等支出;第 5 行 “2.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五險一金” 填報對應人員的五險一金;第 6 行 “3. 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填報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第 7 行 “(二)直接投入費用”:填報第 8%2B9%2B10%2B11%2B12%2B13%2B14%2B15 行金額,即研發活動中的直接投入費用總和。
第 8-15 行 “直接投入費用明細”:分別按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動力等費用以及用于中間試驗等的相關費用,用于試制產品的檢驗費,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等費用,租入儀器設備的租賃費等實際發生金額填報。
第 16 行 “(三)折舊費用”:填報第 17%2B18 行金額,即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用總和。
第 17-18 行 “折舊費用明細”:第 17 行 “1.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的折舊費” 和第 18 行 “2. 用于研發活動的設備的折舊費”,分別填報對應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第 19 行 “(四)無形資產攤銷”:填報第 20%2B21%2B22 行金額,即用于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總和。
第 20-22 行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分別填報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攤銷費用。
第 23 行 “(五)新產品設計費等”:填報第 24%2B25%2B26%2B27 行金額,即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等費用總和。
第 24-27 行 “新產品設計費等明細”:按實際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填報。
第 28 行 “(六) 其他相關費用”:填報第 29%2B30%2B31%2B32%2B33 行金額,即與研發活動相關的其他費用總和。
第 29-33 行 “其他相關費用明細”:分別填報技術圖書資料費等、研發成果的檢索等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等費用、職工福利費等、差旅費和會議費。
第 34 行 “(七) 經限額調整后的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研發活動分析匯總填報。
第 35 行 “二、委托研發”:填報第 36%2B37%2B39 行金額,即委托研發的相關費用總和。
第 36-39 行 “委托研發明細”:第 36 行 “(一)委托境內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填報委托境內研發的費用;第 37 行 “(二)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 填報委托境外機構研發的費用;第 38 行 “允許加計扣除的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 填報按規定允許加計扣除的委托境外機構研發費用;第 39 行 “(三)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 填報委托境外個人研發的費用。
第 40 行 “三、年度研發費用小計”:填報第 2 行 %2B 第 36 行 ×80%%2B 第 38 行金額,即年度研發費用總和。
第 41-42 行 “費用化與資本化金額”:第 41 行 “(一)本年費用化金額” 填報本年費用化部分金額;第 42 行 “(二)本年資本化金額” 填報本年結轉無形資產的金額。
第 43-44 行 “無形資產攤銷額”:第 43 行 “四、本年形成無形資產攤銷額” 填報本年形成無形資產的攤銷額;第 44 行 “五、以前年度形成無形資產本年攤銷額” 填報以前年度形成無形資產本年攤銷額。
第 45 行 “六、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填報第 41%2B43%2B44 行金額,即允許扣除的研發費用總計。
加計扣除減免稅金額填寫方法
費用化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100% 在稅前加計扣除。將費用化研發費用金額填入對應申報表的加計扣除欄次。
資本化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200% 在稅前攤銷。在計算出本年無形資產攤銷額后,按照攤銷額的 100% 作為加計扣除金額填入申報表相關欄次。對于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120% 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 220% 在稅前攤銷。
2025-01-06
是統計局的需要填寫這個數據,沒有表格的名字,在同一張表上要填寫這兩項
這個申報加計扣除,減免稅這個按照里減免的那個稅額來進行填寫。就比方說你享受了增值稅進項抵扣的加計扣除這一些。后面這個研發支出,它指的是在所得稅里面研發支出的加計扣除。
我理解的是,前面一個數據是全年用于研發加計的費用,后面一個數據是前一個數據的75%,也就是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數據
就是前面他指的是75%的那個基數,后面指的是享受稅的減免金額。
嗯,我是這么理解的,不知道對不對
是這樣子的,沒問題的,前面我看錯了,因為你發過來的那個前面空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