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都是對的,只是重整是為了拯救企業,此時如果擔保權人把財產分走了,企業就死了,達不到重整的目的,所以要先暫停,如果重整失敗,則還是有優先受償權的
老師,1.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2.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物權擔保的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一般暫停行使 這兩句話是否是相反意思嗎,刷題的時候兩個都對。是答案錯了嗎?還是我理解有誤
別除權描述的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財產有優先受償權是什么意思?意思是這個債權人的財產在債權人的財產上設定了擔保嗎?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通過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老師,這句話我不理解,可以舉個通俗易懂的例子嗎?謝謝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下列選項中,構成該項優先受償權的有( )。 A.破產人為他人債務提供的保證擔保 B.破產人為自己的債務提供的質押擔保 C.破產人為他人債務提供的抵押擔保 D.第三人為破產人的債務提供的抵押擔保 E.破產人的財產被債權人依法留置 正確答案 : B,C,E 【知識點】破產清算 答案解析 : 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因其債權設有物權擔保或享有法定特別優先權,而在破產程序中就破產人特定財產享有的優先受償權利。據此,別除權的基礎權利是設立在破產人特定財產之上的擔保物權(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不包括保證債權。因此,選項BCE正確。 問題:破產人為他人債務提供的保證擔保,為什么不選?
根據《破產法》規定,破產申請受理后果包括(??)。 A.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但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合同,管理人有權決定解除 B.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 C.債務人的債務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 D.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E.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正確答案 : A,C,D,E 【知識點】破產申請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選項B:這里基于嚴謹性考慮,考慮但書的情況,認為選項B不對。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但是,債務人以其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物權擔保的,其在擔保物市場價值內向債權人所作的債務清償,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問題:B選項,可以理解物的擔保有優先受償權么?
老師,通常我們項目上的發貨是先發貨,然后等到項目驗收才能開票到款,那材料采購入庫了在出庫了這什么時候結轉成本呢?分錄咋寫
過節費單獨發放還是隨工資一起發放
老師 小規模繳納增值稅 季度是30萬 還是45萬是臨界點?
老師麻煩問一下,借管理費用-招待費,貸現金,這張憑證的后面是不是不能只有一張發票,還要附上報銷單,對吧
請問收到材料專票并入庫的庫存商品,還沒有銷售出去是不是不用結轉成本
您好老師!我想咨詢一下,這個企業所得稅年報期500萬一次性扣除了,以后年度折舊調增。我的疑問是圖中紅圈本年累計折舊數。和期間費用折舊數對不上,原因是因為期間費用折舊是實數。但是在這一年中,固定資產有清理 所以累計折舊轉出來一部分數。所以105080累計折舊這個表本年累計這個數 就是減掉了清理資產折舊的那個數。我應該怎么填,如果填實數的話,累計折舊余額就會對不上。 2.
公司沒有工會可以不按照工資比例交工會費嗎?
稅務風險評估報告是哪個公司出的嗎?
請教,實際收的水費發票一般含免稅金額,就會導致應交稅費簡易征收(貸方與借方差額)金額與實際值出現差額,怎么辦? 比如代收103,收入100,增值稅3 代付91.5元,成本90 增值稅1.5 賬面簡易征收1.5 而實際103-91.5=11.5/1.03*0.03=0.33
老師好,總公司和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之間的資金流動需要開票嗎,比如分公司員工的社保工資發放是總公司把錢劃撥給分公司,這樣需要開票嗎
哦,就是說,只在重整期間,優先受償權暫停行使是嗎
是這個意思哦,您再理解下哈
好的,謝謝老師
不客氣的哈,有問題再來咨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