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總理**12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促進人身保險擴面提質穩健發展的措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會議通過《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和《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草案)》。 2、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具體內容請查閱《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 3、為規范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管理,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制定發布了《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具體內容請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8號。 4、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明確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后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請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 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解讀 話不多說,進入正題。首先“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概念走一波。 期末留抵稅額是指期末核算一般納稅人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本期的進項稅額大于本期的銷項稅額,差額便是期末留抵稅額,這部分差額可以放到下期繼續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 那么我們今天所講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又是什么呢?這里的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那么符合什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一)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二)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四)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小伙伴們,快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吧,接下來要告訴你們如何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通過我們上面的介紹,相信網友們對“增量留抵概念”弄懂了,“符合條件”也清楚了,“計算方法”也明白了,那么,還有沒有什么特殊規定呢? 特殊情況 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部分先進制造業納稅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1.增量留抵稅額大于零; 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此外還需注意的有兩個區別點: 一是先進制造業的范圍,是指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生產并銷售非金屬礦物制品、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及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二是計算方法,部分先進制造業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這里的公式不需要乘以60%,也就是說,這部分先進制造業納稅人可以全額申請退稅。 那么怎么辦理退稅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稱《公告》)明確,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在符合條件的次月起,在申報期內完成本期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并對如何填寫該表進行了詳細說明。 此外,《公告》明確了留抵退稅申請和出口退稅申報的銜接問題,即納稅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留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當然啦,稅務機關也會對納稅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當期可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等進行審核確認,并區分不同情形進行處理: 1.準予辦理留抵退稅。對于符合退稅條件,且不存在公告所列情形的,稅務機關應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并向納稅人出具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2.暫停(終止)辦理留抵退稅。對于符合退稅條件,但納稅人存在增值稅涉稅風險疑點,或存在未處理的相關涉稅事項等情形的,明確先暫停為其辦理留抵退稅。 (1)如果風險疑點排除且相關事項處理完畢,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稅務機關繼續為其辦理留抵退稅; (2)如果風險疑點排除且相關事項處理完畢后,不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稅務機關不予辦理留抵退稅; (3)如果在進行風險排查時,發現納稅人涉嫌增值稅重大稅收違法的,終止為其辦理留抵退稅。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涉嫌增值稅重大稅收違法問題核實處理完畢后,納稅人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可重新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當期,按照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并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一套完整的退稅動作就完成啦!
老師您好 增值稅的留底稅額是什么意思呢 概念是什么
請問老師 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是什么概念
請問什么是存量留抵退稅和增量留抵退稅?
老師好,申請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時候選擇存量留抵稅額還是增量留抵稅額呢
增值稅留抵退稅存量留抵退稅和增量留抵退稅有什么區別,本月留抵稅額7000元,我申請了增量,但是,系統說不符合,只能選擇存量,有啥區別
有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現金流量表)的電子表模板嗎?含有公式的那種,我想看財務報表的勾稽關系
老師咨詢一個問題,公司有三個股東,就是一個法定代表人也是大股東,另外兩個股東。公司有什么問題都是找法定代表人大股東吧。小股東沒問題是嗎
王老師,記賬憑證原始單據包括的附件明細SOP內容有什么?
一般納稅人銷售初級加工產品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嗎?
比如工資延遲發放。25年發的24年8月9月的工資,那個稅還能報到24年的所屬期嗎? 還是直接報在25年的所屬期
王老師,勞務派遣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職工薪酬是按所有員工的還是只是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
老師,小規模納稅人月開票額度10萬,本月開票了9萬7,作廢了4萬8,有沒有影響?
歐老師回答我的問題其他老師勿接
老師,我想請問一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比如,福利費和廣告費。如果這兩項費用都沒有超過對應的扣除比例,那是不是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金額還有稅收金額都填一樣的?比如,福利費2024年賬上計入了4200,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貸方累計金額是77000。扣除比例77000*14%=10780。賬上的金額4200沒有超過10780,是不是納稅調整那一張表的賬載金額和實際發生額還有稅收金額都填4200?
老師,這個優先股的資本成本為什么根書上的不一樣,我按書上的公式算的為什么不對
請問老師 進項構成比例是什么概念
進項構成比例是什么意思 一、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第二條: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二、實務問題 1. 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是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還是《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 答: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 2. 申報的進項稅額如果有轉出,是否分子分母同時剔除? 答:分子分母要同時剔除同期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數.分子剔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分母剔除全部進項稅額轉出數. 3. 發生進項稅額轉出,需要扣減的轉出額是所有的進項稅額轉出額,還是只扣減2019年4月后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 答:如果是轉出退稅計算期之前已抵扣的進項,則不需調減.也就是說,只調整2019年4月后抵扣的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