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我們可以分為七大類28項。 一、與個人相關的項目(2項)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其他個人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例外:自然人出租、銷售不動產且承租方、購買方不是自然人的除外。) 二、與出口、免稅、不征稅相關的項目(3項) 1、適用免征增值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例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免稅農產品除外)。 2、實行增值稅退(免)稅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不征收增值稅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用于出口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特別說明:出口貨物勞務除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外,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與商業企業相關的項目(2項)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發〔2006〕156號) 2、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發〔2004〕136號) 四、與差額納稅相關的項目(12項) 1、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 2、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 3、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 4、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 5、安保服務包括場所住宅保安、特種保安、安全系統監控、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以及其他安保服務。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財稅【2016】68號) 6、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財稅【2016】47號) 7、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其接受的捐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財稅【2016】39號) 8、納稅人提供簽證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服務接受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簽證費、認證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9、納稅人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征進口增值稅的貨物,其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貨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款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10、境外單位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提供的教育輔助服務,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就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統一扣繳增值稅。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代為收取并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 11、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 12、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提供境內機票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客戶收取并支付給航空運輸企業或其他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境內機票凈結算款和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就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購買方開具行程單,或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 五、與銷售特定貨物相關的項目(5項)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不得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3、納稅人銷售舊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90號) 4、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稅函[2009]456號) 5、金融機構所屬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銷售實物黃金時,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制的普通發票,不得開具銀行自制的金融專業發票。(國稅發[2005]178號) 六、營改增試點前發生業務(2項) 1、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補開發票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局公告2016年23號)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七、管理不規范(2項)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財稅〔2016〕36號) 2、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財稅〔2016〕36號)
建材有沒有固定的稅點說法呢?比如說鋼材可以開3%稅率也可以開13%稅率嗎? 我們是一般納稅人開出去13%的專票,能不能收小規模3%專票來抵扣呢?
小規模納稅人有沒有不能開票的情況呢?
增值稅方面,小規模納稅人來說,有沒有不得開票的情況呢? 如果沒有,小規模納稅人是可以開普票,也可以開專票的,這樣的話,我想知道有沒有不得開專票的情況呢?
增值稅方面,小規模納稅人有沒有不能開普票的情況呢。
為什么讓對方公司開專票,對方公司說只有普票沒有專票呢?專票不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開嗎
老師,公司收到個人交的攤位保證金如何做賬,以后得退還這筆錢
請問老師,檢驗技術服務費期限是一年,我能按一年攤銷服務費嗎
外貿公司申請出口退稅要在每個月申報期內嗎?
老師,公司收到個人交的攤位保證金如何做賬
餐飲勞務服務公司給干活人員發工資會計科目是什么
老師好!請教:酒店買的床單被套這些的,用時間久了破了 損壞了需要做報廢處理嗎,還是怎樣? 這個賬務怎么處理呢
過了報稅期申報下一個月有滯納金嗎? 公司是電器批發零售公司,拿給門店商家代銷商品,出庫給他們還沒收到貨款的時候。需要做賬務處理嗎?具體分錄怎么寫?然后賣了公司賬戶收到了貨款又該怎么處理?最后老板用私人微信發給門店商家刷到我們公司門店商家賣的貨款(扣除了銷項稅額,和刷卡手續費),月底或者后面幾個月來結算之前代銷商品提貨的金額。有的商家微信發給我們老板微信。
老師。我們收到的發票直接進電子稅務局去下載入賬可以嗎。還是要等供應商發過來在入賬
老師,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1,單價15,價稅合計金額100元?怎么開銷售補差價的發票?
老師,請問向政府買地需要交什么稅嗎
為什么只回答一半呢?我的問題說的不清楚嗎?
小規模納稅人有沒有不能開票的情況呢?
符合增值稅納稅條件都要開票呀,不開票就構成偷逃稅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