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城鎮土地使用稅都是次月,這個就是規定,需要去記憶的。 是的,是這樣的
請問老師這個城鎮土地使用稅為啥都是次月?而不是當月。比如我單位房子是3月1日出租。4-12月繳納房產稅,我就直接??9/12,對吧
老師,我們老板從去年12月開始另外注冊了一家公司,現在還在建廠房中,公司還沒申請到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幫忙建廠房的承包商第一次要結工程款的時候給我們公司開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現在他們說要把這發票回收回去作廢掉,重新給我們開1個點的普票,這樣子應該不妥吧?我們應該要求對方開的就是專票才對吧?如果是普票的話對于以后我們公司廠房辦理房產證是不是有影響或者是直接辦不了?
能否具體解釋一下答案的公式,每個數據從哪來的,看不懂,不明白什么意思居民個人王某在某省會城市工作,其兩個子女分別就讀于中學和小學。(1)全年領取扣除按規定比例繳付的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共計180000元,單位已為其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9480元。(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000元。將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以上專項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當年并未向單位報送其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考慮出租房產涉及的其他稅費)(1)計算王某2020年度出租房產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1)出租房產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500×(1-20%)×10%=360應納個人所得稅額=360×12=4320(2)可以(3)2020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80000-60000-1000×2×12-1500×12=780002020年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78000×10%-2520=52802020年可申請綜合所得退稅額=9480-5280=4200
某集團主要從事產業新城建收項目,<01中因建以服農批從問欺及上下列業方: (1)3月份以出讓方式從當地政府受讓一宗土地,土地出讓合同記載土地出讓金15000萬元、拆遷補償費3000萬元、市政建設配套費2000萬元。該宗土地共占地面(20萬平》 米。 (2)3月份與某建筑企業簽訂商城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記載金額40000萬元;該項目9月份竣工備案。 (3)9月底將商城轉入“固定資產”賬戶,原值68000萬元(含地價款)。 (4)9月30日與商戶簽訂租賃合同,記載自12月1日起全部交付使用,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12個月不含增值稅租金6000萬元。 房產稅6800*(1-30%)*1.2%/12*2,為啥是兩個月的。
你好老師,我司收到稅務局的提醒:尊敬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系統初步篩查,貴單位在2020-2022年間存在生產銷售數據,但未存在土地、房屋稅源登記且未接收土地、房產租賃發票。現提醒您開展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涉稅風險自查,請按照稅法規定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申報。如有政策問題,可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咨詢。這是什么意思?應該怎么做?
A公司,有企業股東B實繳60萬和C實繳40萬,現在股東B要把其擁有的一半股權30萬轉讓給D,轉讓價為30萬,請問現金流是D直接轉30萬給B,還是D先轉給A再由A轉回B?
老師個稅經營所得賬上也體現不了實際利潤啊
前年的收到的一張技術服務費專票,今年雙方協商紅沖了,當時已經抵扣過入賬了,現在怎么處理
這道題,每股收益一每股股利=每股凈資產?怎么理解?
出口生產企業如何計算每月要抵扣多少進項,每個月能退多少稅
2025年1~3月份。第一個季度都是虧損的,我在做第一個季度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的時候,需要先做了匯算清繳。再報第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嗎?
老師老師營業外收入在匯算清繳用調整嗎
老師,如果銀行賬戶沒有支付工資。公司沒有業務就沒有發工資正常嗎?這種情況的話是不是個稅可以零申報?
老師,我們支付的勞務費用,沒有收到發票,可以直接按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再調增,可以嗎
老師營業外收入匯算清繳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