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這樣的話,也算合理,按你收到款的金額,給掛靠公司開具材料等票即可。
老師,遇到一個問題,我們是施工方,相當于掛別人的公司,但是我們第三方是用公司和被掛靠方簽的合同,之前工程款都是發包方打給被掛靠方,然后再打給我方私戶,現在由于后面的工程款拖欠不給,我簽合同的公司起訴了被掛靠方和發包方,現在掛靠方愿意給款和我們和解,但是掛靠方要把工程款打到我簽合同公司的賬戶,并且要我公司提供發票,本來我們就是掛靠的,只是用了公司和被掛靠簽了合同,與我公司是沒關系的,如果這筆錢打到我公司賬戶,我要怎么處理,需要按工程收入交稅嗎?
老師下午好,請問老師,我們是建筑企業,掛靠甲公司做工程,所有的材料款及費用成本票都由供應商直接開給甲公司的,現在工程基本完工,需開勞務票給甲公司,由于木工,電工,瓦工的活我們找的都是農民工,現在甲公司要求開勞務票,但不要個人名義開具的,這些工人的費用是從我們公司賬戶支付的,稅務說真實發生的我們可以開勞務費給甲公司 我們公司付給工人的款項應該怎么入賬呢 走哪個科目呢 那些工人需要開票給我們嗎 平時個稅也沒報他們 我們賬務該如何處理呢
掛靠別人做的工程,營改增之前掛靠方按合同全額開了發票給甲方,當時按開票金額也交了營業稅及附加稅,也按開票金額給了掛靠方0.6%的個稅和2.5%的所得稅,0.8%的管理費則是按照每次收款金額給的。收了部分款,甲方還剩部分款是到現在營改增之后才打過來,那么掛靠公司還應該讓我找普票給他們平賬嗎?現在說不提供材料普票給他們就要按這次收款金額我們扣3%的費用
我們公司掛靠一個一般納稅人的公司做工程,這個工程在16年也就是營改增之前就按合同價開票給甲方,營業稅及附加稅和印花稅這些都已經交了,但是當年甲方沒有付完款,現在給支付余款,但是掛靠的公司需要我們提供材料普票給他們,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要怎么給票他平16年的賬?能這樣操作的嗎?新手會計不懂
我們現在有一個項目,合同金額大概1200萬,是設備采購項目,我們掛靠在別的有資質的公司下面進行。現在甲方需要掛靠公司提供13%的增值稅銷售發票。我們目前提供給掛靠公司的進項票是1070,但是現在根據合同我們能提供的設備已經全部開完了,剩下提供給掛靠公司的進項缺口有130萬左右。掛靠公司這邊現在要扣我們這130萬進項缺口的13增值稅+附加稅+25的所得稅。我們現在跟他們在商量,這個130萬的進項我們提供材料安裝的人工或者運輸的成本,不夠抵扣的進項稅額我們補,但是25的所得稅這樣就不用交了,請問這樣可以嗎,還有更好的建議嗎
老師那這中情況究竟按啥分啊,按外賬分沒錢分啊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本單位小企業,23年有研發費用,然后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加計扣除。24年的時候沒有這個費用,但是匯算清繳的表默認灰色有勾選,然后這個表一定要填數字,全部0也不行,也不能提交申報。這是怎么回事。
股東分紅內賬按內賬分,外賬按外賬分怎么分啊,比如收入100萬,按外賬凈利潤20萬,按內賬凈利潤只有10萬(因為外賬固定資產折舊了,內賬固定資產一次算支出了),按外賬分,也沒錢分,因為買了固定資產,折舊了,算的費用少啊
老師,股東按內賬利潤分紅還是按外賬利潤分紅,
8月8日,發放上月工資774941.30元,其中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38365.8元、住房公積金44508元;代扣個人所得稅9215.73元,銀行實付上月工資682851.77元。
非全日制是按照勞務報酬還是正常薪資報個人所得稅
老師就是第一年虧損了匯算清繳申報了第二年還沒申報匯算清繳那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虧損嗎
老師第三年可以彌補第一年的虧損嗎
老師就是填企業所得稅季報表我第一年第二年虧損今年盈利24萬直接彌補虧損唄在表上
某個體工商戶(小規模納稅人)從事汽車修理服務,2023年6月取科修理服務收入額(價稅合并定價)25.75萬元,銷售汽車零部件獲得收入3580元,均開普通發票,當月購入修理用配件5000元,取補普通發票,請計算其當月應納地值稅。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開票的當年不是就應該平賬的嗎?為什么現在要材料票?我們老板說不用管,但是對方財務說要,我剛接觸又不懂
營改增之前是不是沒有材料票的呀?
同學你好,這個原來是不是給了材料票,要看貴公司的賬上。老板說不管,就聽老板的吧。
老板可能不懂吧,沒有給票,對方財務說以前沒有材料票的,都是甲方撥款后扣個稅、所得稅、管理費后直接轉我們賬戶。所以我就想問以前沒有材料票的話,那我們現在還需要提供材料票嗎?
同學你好,如果以前沒給的話,現在要提供材料票的,否則,貴公司收款,沒法平賬的。
但是我糾結的點是開票當年不是就應該平賬的嗎?還有想問一下所謂的平賬是不是平企業所得稅的意思?
同學你好,開票當年是應該平賬的,可以理解為,所謂的平賬,就是平企業所得稅的意思,也就是收入與成本匹配的意思。
那請問是開票的當年就要平賬還是說實際轉款的當年再平賬也可以,這個有規定嗎?
同學你好,一般情況下,是開票的當年就要平賬的。
那實際收到款的今年再平也可以的嗎?
同學你好,也可以的。
那么回歸我的問題,營改增之前就提供了發票給甲方,并且以前沒有材料票,都是以收據這些東西確認成本的,那么現在甲方付16年開那個票的余款,我們還有責任要給材料票掛靠方嗎?不好意思我不太懂,現在想尋求一個解決方法
同學你好,以前沒有材料票,都是以收據這些東西確認成本的,現在有責任提供發票的。
可是應該以前就平賬了呀。現在提供材料票的話材料票不就是現在的日期了嘛,拿現在的票平以前的賬合理嗎?
同學你好,原來的票不合法,現在的票合理的。
那可不可以這樣理解:既然是以前的項目,以前沒有要求材料票的,發票也是以前開好的,只是甲方剩余一部分沒轉過來而已,所以現在也不用票?
同學你好,也可以這樣理解。
唉,還不懂要怎么跟掛靠單位說
同學你好,可以查查賬,看看原來提供的票據情況,再與掛靠單位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