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改為正常再申報?
我們0申報的公司,員工在今年1月15號離職,個稅系統里就被修改成非雇員狀態,并且在新入職單位里報送了該人員信息,那么現在0申報公司要給這個1月15號離職的員工發放20年的年終獎,是具體怎么操作?比如2月發放獎金到員工卡上,是要在2月把已經離職狀態的員工信息改成雇員狀態嗎?
請問,員工2月辭職,但8月交社保時被補激1月和2月的差額,該名員工在單位個稅信息已是非正常狀態,這種情況個稅系統上要怎么操作?謝謝
關于個稅請教老師幾個問題,如果職工1月份入職,2月份就離職了,計提了一個月的工資,但是當月沒有發放 1.那么我2月份申報個稅時是零申報還是不申報呢? 2.這個工資4月份才支付,那個稅系統里人員要怎么操作呢,按非正常申報嗎? 3.實際操作中如果好幾個月不開支,是零申報還是按應發工資金額先申報比較好呢? 請老師仔細說說,如果有類似課程或案例給推薦一下更好,非常感謝!
0老師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在2023年1月5號就離職了,現這兩天要給員工發1月的工資,因為這個員工只上了5天班,所以只給5天的工資,并且這個員工1月的社保公積金公司已經沒有給繳納了,這種情況下這個離職的員工1月這幾天的工資,我還要幫他申報個人所得稅嗎,我應該在2月申報1月個人所得稅的時候給他改成非正常狀態,還是在3月申報2月的時候改成非正常狀態?
老師 之前員工離職,但是社保和公積金還在我公司繳納(她自己出全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錢),但是個稅還給她0申報嗎?他是今年8月底離職的,我個稅系統信息采集的時候8月28日給她轉入非正常了,信息采集系統離職日期也寫的是8月28日,我9月份 10月份申報個稅的時候都沒有給她申報個稅,這種是不是不合格,系統能查出來吧?我怎么補救操作?個稅10月和11月她都沒申報 。
發現一張取得的切割機發票不是我公司的購買的,怎么處理
公司轉讓了,之前的賬還有用嗎?還是以后的賬0申報
匯算清繳時,假如2024年的業務招待費需要調增10000,補交稅10000*5%=500,小規模公司,小企業會計準則。能不能在4月份做賬務處理,借:所得稅費用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500,需要改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嗎
老師,公司簽訂進項銷項合同有啥作用呢?
老師,有增資協議模板嗎?
這個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還有提示承兌期限這 3 個都是什么意思
企業所得稅加: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項的金額是自己填報的,還是系統自動生成的?如果是系統自動生成的,請問這個數據的依據是什么?
會計計提的應發工資包含遲到早退的扣款嗎
稅務局對電子發票格式要求
有沒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區分借方和貸方啊
申報不通過,顯示該員工上一屬期未按照6萬扣除累計減除費用,
你好 把這一項點是就可以? ?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