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選2020年1月份-2020年12月份的這個期間
老師,我們公司是2018年5月設立,2019年11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屬于現代服務,適用加計抵減10%的政策。這個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麻煩你幫我看一下適用政策2020年的,那這個銷售額計算期起和止應該選什么時間段的?
舉例說明 舉例1:納稅人A是一家制造業企業,成立于2018年9月,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其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為屬期內《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行“按適用稅率計稅銷售額”、第5行“按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第7行“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第8行“免稅銷售額”的“一般項目”和“即征即退項目”合計數。,,,這是什么意思,看不太懂
納稅人在填寫《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時,銷售額占比計算期間如何填寫? 我們是2021.7月份升為一般納稅人的,這個銷售額應該怎么填寫呢,多久的銷售額?
2023年加計抵減政策提醒 尊敬的納稅人: ?????? 您好!按照《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文件第三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 ??????請您對照上述政策文件規定,自主判斷是否適用對應優惠政策。同時,我們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項: ?????? 1.上述公告所稱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簡稱“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老師,幫忙解釋下,我看不懂意思…
1.甲公司是一家工業企業,2012年設立,并于2014年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近年來應稅產品年銷售額預計在300萬元左右,會計核算健全,依稅收政策調整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假定預計2019年不含稅增值稅銷售額為400萬元,不含稅可抵扣購進金額為300萬元,并有理由相信在之后幾年內這一業務規模不會有很大變化。銷售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3%,購進適用13%的增值稅率。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要求:運用毛利率差別法進行納稅人選擇的納稅籌劃(作答要體現籌劃過程)。 注:參考公式“稅負平衡點毛利率=(S-P)/S = 1-(T1-T3)/T2”
老師,我們是A公司替B公司代收代付貨款收到c公司打款2000,這個不算是我們A公司的收入吧,應該是B公司給c公司開銷售發票嗎?需要怎么寫分錄?
我司上期有留抵稅額6564.73元,本期銷項稅額是2186.51元,本期期末留抵稅額是4378.22元,請問本期該如何做賬?
老師你好,請問有資產減值損失,資產減值,小企業會計制度應該填在哪個位置?
老師,單位保潔12月31日入職,3月才發工資,因為保潔之前要求單位3月發工資,之前她在走失業險。我報個稅,入職寫什么時候呢
做工程項目的公司,公司注冊地址掛一個別家的地址,沒付房租水電費,實際辦公地址在外地。有什么法律風險?
匯算清繳,發票到了,但是去年多暫估了,今年2月份已經調整了。這種匯算清繳的時候,也需要調增嘛
老師,轉給殘疾人職工的工資,要跟個稅系統申報的工資一致嗎?
老師,個稅退的手續費要交的增值稅填在申報表的哪一欄,小規模,開票金額30萬以下,本季度免交增值稅
老師,1月繳納4幾度的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增值稅、附加稅,賬務處理應該怎么做?
免征額具體是指哪些內容,交哪方面的稅,麻煩老師詳細說下,謝謝
那2019年11月-2019年12月的呢?需要單獨選擇適用2019年的政策聲明申報嗎?
對,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但是這里又提到2019年11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不能適用2019年的政策,應該選擇2020年。 我就是不清楚
你現在是提交哪個時間段的聲明
全部的,從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開始,都沒有提交過聲明。我現在需要補交所有的
那你19年不符合的,就不用提交了
2019年的是不用提交了嗎?直接從2020年開始提交嗎?
對,從你符合年度開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