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5]119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廢止] 稅屋提示——依據財稅[2018]64號 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本法規第二條中“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規定同時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科技廳(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精神,更好地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以下簡稱研發活動)和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以下簡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執行,現就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范圍。 本通知所稱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一)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二)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二、特別事項的處理 1.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條款廢止] 2.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3.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4.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本通知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創意設計活動是指多媒體軟件、動漫游戲軟件開發,數字動漫、游戲設計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設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為三星)、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工業設計、多媒體設計、動漫及衍生產品設計、模型設計等。 三、會計核算與管理 1.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四、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 -2011)》為準,并隨之更新。 五、管理事項及征管要求 1.本通知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 2.企業研發費用各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歸集不準確、匯總額計算不準確的,稅務機關有權對其稅前扣除額或加計扣除額進行合理調整。 3.稅務機關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轉請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鑒定意見,科技部門應及時回復意見。企業承擔省部級(含)以上科研項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鑒定的跨年度研發項目,不再需要鑒定。 4.企業符合本通知規定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時享受該項稅收優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備案手續,追溯期限最長為3年。 5.稅務部門應加強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后續管理,定期開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六、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 2015年11月2日
老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包括哪些?例如研發人員工資差旅費社保研發部門的折舊物業水電快遞費這些都可以加計扣除嗎?有什么文件嗎?
現在公司需要將研發費用分離出來,以方便做匯算清繳時可以加計扣除,那么每個月入賬會計科目怎么記錄?結成本時怎么區分研發費用?已經入賬的各項費用如何調整? 研發費用包括平時的房租水電、人員工資、使用的材料費、設備的折舊費、平時研發部門報銷的各種管理費用
老師,有幾個問題想咨詢 1、在年終匯算清繳的時候,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表中的“人工費用”中包括研發人員的勞務費嗎?做賬的時候是“借 研發支出-勞務費,貸 應付職工薪酬-勞務費的”。2、研發人員的餐費招待費是寫記在管理費用?還是寫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個表里啊?3、同一個人在兩個公司可以申報工資薪金嗎?是兩個公司都要扣除費用5000嗎?還是只能在一個公司扣除5000?社保只在一家公司交。
老師,公司為了申請高新,之前讓前任會計做了一些研發費用,但也沒在科技局做研發立項,僅僅只是賬上做上去了,而且那些數感覺就是假的做上去的,這樣能加計扣除嗎?但我看他之前匯算清繳都是沒有選研發費用那張表沒做加計扣除的,那我現在接過來也是接著給他編些研發費用進去嗎?我看他們計提工資 和交社保的都做了一些,如果不加計扣除賬上又有研發費用會不會到時稅局來找有什么問題啊?他們實質上沒啥研發投入,就泡藥酒賣藥酒的企業,要說研發人員也只有老板一個人研發怎么泡藥酒,但老板沒買社保其他有買社保的員工計提了社保的研發費,而且計提工資的研發費都不是某一個人或某兩個人的合計數來做研發費的,都是對不上的感覺就隨便寫個數上去的
老師,請問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從企業內控到項目實施過程的相關資料包括哪些?還有比如研發固定資產是否和生產經營混用的情況,這個折舊要怎么把握?需要提供什么資料證明,謝謝
老師:酒店行業增值稅稅負率是多少?綜合稅負率是多少?
老師注冊資本200萬,實收資本200萬,長期待攤3000多萬,負債3000多萬 有哪些風險
老師,我們是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我們的經營范圍堆,但我們 實際經營 名牌服裝 跟 普通服裝,跟 食品銷售,給顧客開發票時,商品也就是稅目那可以隨便開嗎?影響我們交稅金額嗎
做融資的話,可以鍛煉什么?
老師,收到股東的實收資本,要怎么做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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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所得稅匯算報表和去年的報表不一樣需要調去年的報表和今年的報表期初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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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啊? 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