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端只能將2020年度采集來源為“扣繳義務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遷移到2021年度;采集來源為“納稅人”的,需要單位員工本人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自行進行確認操作。若員工本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員工個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老師,我想問一下. 我在申報個稅時,導入人員工資導不進去,顯示這個是怎么回事啊?以前每個月我也是這么下載系統里模板,添加人員的信息及工資后導入系統就沒問題啊,這個月怎么就不行,而且也不提示你什么問題。正常情況下會提示你不成功的原因
老師,個稅系統不能遷入2020年專項扣除費用,其他員工都遷入成功,這三個回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啊
老師好,第一次申報個稅,先進行人員信息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原來系統里就有的,我再導入工資收入,稅款計算-重新計算。有的人是做了信息采集的,應該是不用交稅的。為什么我這里還顯示要交稅呢?急,謝謝!
個稅系統里把新員工的入職時間填成2122年了,導致員工沒達到起征點5000就全額繳納了個稅。并且通過三方協議扣款成功。這個員工繳納的個稅怎么退回。可以在年終匯算清繳時退回到員工個人賬戶嗎?要是能退回到員工個人賬戶,那么個稅系統需要更正申報嗎?因為系統里更正后,查詢該名員工是沒有繳納個稅的,我怕更正了系統里就不會記錄該員工已繳納的個稅,那到時候年終匯算就不會退了。
根據金四上線工作安排,要求清理納稅人識別號重復現象,我單位注銷了扣繳義務人登記,保留了單位納稅人登記,有以下注意事項∶ [釘子]所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均需重新選擇扣繳義務人,否則單位扣繳端無法更新個人數據,具體操作:登錄個稅APP→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已錄入的填報記錄→修改→修改申報方式→選擇扣繳義務人→更換原因(其他原因)。 [釘子]因今年稅務登記變更,導致1-3月收入無法累計,4月工資已代扣的個稅與系統實際申報數據可能存在差異,會在5月工資中調整。 [釘子]全年收入分屬兩個單位,扣繳系統中本年1-3月收入無法與4-12月收入累計算稅,可能會影響適用稅率,次年匯算清繳時需個人補繳稅款。 請各聯絡員傳達到每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在5月4日下班前完成!,求解謝謝老師,這什么意思
重慶某公司答應借給我公司一億(有借款合同),并且免歸還(有免歸還協議),實質是贈與我公司一億。現在一億未到賬,即我公司對重慶某公司擁有一億債權。 現我公司用著一億債權實繳注冊資本,要繳企業所得稅嗎?
酒店服務型行業,注冊資本200萬,資產實質3500萬,借款3600萬用于經營,欠貨款200萬,實質經營虧損,無法達到1年內還款,利息也未進行計提,面臨高個稅稅務風險,該怎么處理呢?
老師,請問附圖的分錄對嗎?
公司投資支出款手工記賬怎么記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你好老師應付賬款已經付完款了,發票已經5年了沒有開,企業已經不存在了,賬務如何處理?
2024年度匯算清繳里調出的業務招待費8000多元,那么利潤多了8000多元,請問老師:2024年度利潤表中如何調整?
純利潤的情下200萬交多少稅,個體工商戶
老婆是法人存在負面清單,更放老公做法人可以嗎?
老師請問怎么區分勞務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