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稅2016年36號文件規定按月不超過5000-20000,按次不超過300-500來享受優惠政策
老師,你好!請教一下: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自然人做小額零星業務銷售是按照小規模一個季度不超30萬就免稅的政策嗎?還是按照財稅2016年36號文件規定按月不超過5000-20000,按次不超過300-500來享受優惠政策呢?
尊敬的納稅人,按照《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和《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政策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如您本期不含稅銷售額未超過小微企業標準(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下同),您可以先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 如您本期不含稅銷售額超過小微企業標準,請將本期1%征收率對應的不含稅銷售額按照2%計算應納稅額減征額--------------------剛才申報增值稅看到這個,但不是季度45萬嗎?改成30萬?
1、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 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針對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 [財稅2016年12號] 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老師這兩個政策有什么區別呢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財稅【202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請您準確核算適用情況,享受稅收優惠。 老師這個文件是說增值稅專票,季度不超過30晚也可以減免是吧?
老師,個體工商戶是不是可以直接從對公戶上轉10萬到法人卡上
小規模租賃公司,報年報的時候,現金流量表里的補充資料可以不填寫嗎?要是填寫的話,如何填寫數據?
客戶要結算清單,請問這個是什么,對方付給我們預付款,我們賬務記預收款,訂單結束,我們給他開票,充預收款,記收入,結算清單是指啥啊老師
老師,我們雇傭了附近的村民撿樹枝等,約定的干13天,一天150元,臨時性的工作,就是人手不夠的時候需要請附近的村民來幫忙干并支付費用,像這種情況,我們是按照工資薪金申報個稅還是勞務報酬?
23年甲公司打款給了乙公司開票,現在說開錯了想再給甲公司開,甲與乙有連帶關系,這種情況有什么好的辦法嗎?最近乙想打款再給甲開,這種能行嗎?有沒有好的辦法
請問老師,我們公司從關聯公司租了房子,金額5萬,做了其他業務成本5萬,公司其他營業成本6萬。假設全年營業收入20萬(無法確定其中多少是關聯收入,因為只是租房,無對應項目),那G113010關聯財務狀況表,關聯收入一欄是填寫0,還是按比例計算填寫其他金額
老師,A某人有個個體戶,這個個體戶能夠開票給有A為股東的企業嗎
老師,我的經營范圍里面沒有裝卸范圍,開以開物流輔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嗎
那開票內容是現代服務管理費是不是不用交印花稅
建筑工地是海南的 勞務工人開了建筑服務工程服務發票給陜西公司 這種情況陜西公司需要代扣20%的個稅嗎
為什么不能按照小規模季度不超過30萬的標準來享受優惠政策呢?
從19年一月份開始除了不動產個人沒有這個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