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1)黃河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40000 貸,原材料40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2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 借,應交稅費一應交消費稅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借,原材料60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60000 (2)黃河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對外銷售相關的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40000 貸,原材料40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2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3000 貸,銀行存款3000 借,庫存商品63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63000
黃河公司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非金銀首飾)一批,原材料價款為40 000元,加工費用20000元,收到曾通發票一張, 由受托方代收代燃的消費稅為3000元,材料已經加工完畢入庫,加工費用已經支付。假如黃河公司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根據上述資料做出會計處理: (1)黃河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相關會計分錄;(2)黃河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對外銷售相關的會計分錄。
、某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材料,原材料成本40萬元,加工費5萬元,增值稅率13%,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萬元,材料已經加工完畢驗收入庫,加工費尚未支付。假定該企業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核算。 要求:做出以下業務會計處理。(14分) (14.0) (1)、 [簡答題] (8分) 如果委托方委托加工收回的是需要進一步加工的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的會計處理 (2)、 [簡答題] (6分) 如果委托方委托加工收回是產成品并直接用于對外銷售,委托方的會計處理
己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庚公司加工應交消費稅的A材料一批(非金銀首飾),發出材料價款20000元,支付加工費1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稅額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要求:①己公司發出材料時的會計分錄②己公司支付加工費和相關的稅費③該批材料加工完工驗收入庫。
己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庚公司加工應交消費稅的A材料一批(非金銀首飾),發出材料價款20000元,支付加工費1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稅額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要求:①己公司發出材料時的會計分錄②己公司支付加工費和相關的稅費③該批材料加工完工驗收入庫。
辛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庚公司加工應交消費稅的A材料一批(非金銀首飾),發出材料價款20000元,支付加工費100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稅額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直接出售。要求:①辛公司發出材料時的會計分錄②辛公司支付加工費和相關的稅費③該批材料加工完工驗收入庫。
31日,月末財產清查,盤虧、盤盈的財產分別做待批準處理(暫不考慮增值稅的進項轉出)。
【江蘇稅務征納溝通平臺】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本月申報期限為4月18日,您單位有未申報的信息,請及時查詢申報處理。如您已申報,請忽略此信息。
老師,我想問問,稅務登記后,規定多長時間開基本戶嗎,而且開基本戶與零申報沒有什么關系吧
老師你好,我們收到電子商業匯票,對方的出票日是25.3.26,匯票到期日是9,但為什么3.26銀行就銀行收到呢
我想問一下小微型認定是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就不認定為小微了,還是其中一個
老師,那個不征稅收入怎么做企業所得稅申報,還有就是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怎么做
老師,我們是私立學校,2024年12底暫估12月工資20萬,2025年2月份實際發放11萬,等于多暫估成本8萬,12月做的分錄是 借 成本20萬 貸 應付工資20萬, 2025年2月實發11萬做分錄是 借 應付工資 20萬 貸 以前年度損益 20萬 借 以前年度損益 11萬 貸 現金 11萬分錄對不對 (不要推給郭老師回答)
老師,就是這個月預提一百萬費用,然后下個月做紅沖分錄,這樣可以嗎
集團公司單位有食堂,分公司打款給總公司,其中包含員工自己的食堂卡的費用和分公司單位承擔的食費都算分公司的應付職工福利費核算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里面員工卡里的食堂費和單位打給食堂的費用,都按工資薪酬總額的14%算福利費嗎
老師,這種是公司社保已經開戶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