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是的,沒有火車票之類的就不能做差旅費了 2.是的,可以 交社保的工資代扣代繳就行了
請教老師,我們勞務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頭手下的,遍布在我們母公司(施工總包)所屬全國各地分公司項目部,通過考勤造工資表母公司專戶代發,為了規避農民工財稅風險,我們嘗試過讓包工頭代開經營所得發票給我公司但幾乎沒人去開,我公司百分之90的項目是外地項目,核定了個稅,雖然外地個稅問題應該是解決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項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項目2000個工人個稅和2萬個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沒有解決,由于工人流動性大,也不知具體多少人有農保,加上本公司財務人力有限,如果全員扣繳農民工個稅會計沒有動力去做,或者搜集農保證明也搜不出,請教老師該怎么辦?如果我們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約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務,那么我們在本地和外地的項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風險了。
老師好,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不同的地區,老板說根據出差的地區開餐飲發票,和哪個公司異地就開哪個公司的發票,這樣可以把招待費做成差旅費,但是那個公司的人員并沒有出差的報銷,比如火車票或者過路費,是不是不能做差旅費的? 如果領導們在母公司買社保發一份工資,又在子公司發一份工資,這樣是不是就可以同時管理兩家公司、給報銷單簽字了呢?這樣工資薪金的所得稅是不是要匯總在一起也由其中一個公司代扣代繳呢,還是年終他們自己去匯算清繳呢?
老師,我的問題有點長,請耐心看,我們是物業公司,注冊地是叢臺區,并在叢臺區管理了一個小區,在復興區管理了3個小區,以前稅一直在叢臺區報。復興區稅務不愿意,讓我們在復興區成立分公司,復興區這3個小區的稅在分公司復興區報。我們分公司獨立核算,扣稅的賬號直接用的總公司的。老板不讓重新開戶。分公司有收入肯定得有對應成本,我愁的慌,原來的人員該怎么弄?一共19個人,有10個人是復興區這3個小區的,都是原來跟總公司簽的合同,分公司和總公司的1月個稅都還沒有申報。老師,我說的是所謂的外賬,您懂得。老板想這樣做:這10個人的社保在總公司申報發放,工資在分公司申報。用相應繳費憑證做到分公司賬上,這樣可以嗎?不然的話,分公司還要重新開社保戶,老板嫌麻煩。
老師,我們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獨立核算。有以下幾個問題。 1、由于分公司沒有資質一些業務接了但是由總公司開票,總公司入賬,但這比業務屬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這個錢轉過來?由分公司開票給總共公司嗎? 2、分向總或者總向分公司開費用票是都可以稅前扣除嗎?分總之間業務往來是否需要簽訂合同? 3、分公司的人員工資有一部分總公司發又有一部分分公司發,社保在總公司。分公司還需要對他申報個人所得稅嗎?對于分公司沒有給他買社保稅務部部門查出來會不會說我們違規了? 4、分公司交管理費給總公司,總公司開的管理費用票分公司不能稅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讓總公司開其他品名的票,這樣我可以稅前扣除呢?
請問老師,我們有幾個員工在外地公司上班,那邊發工資交社保,但是人員成本最終要跟我們結算,比如這個月產生工資社保共計2萬,我們要打兩萬過去,他們開服務費發票過來給我們,是不是他們可以報個稅匯算清繳稅前列支,這個人員就當他們本公司的人一樣做賬報稅
老師小規模企業所得稅第四季度申報交稅了那匯算清繳納稅調整怎么做分錄分錄是做在24年12月賬里面嘛
老師你好,公司幫員工支付個人部分社保及個稅,這個兩個費用需要記入公司費用嗎?如果不需要記入費用那分錄該如何做呢?
老師,請問我們是制造業,購買的工作服的進項可以抵扣嗎?
你好老師,個稅可以扣除通訊和交通補貼,每個月都可以填嗎
老師,這個怎么入賬做分錄,具體分錄 謝謝
請問老師,上個月多計提了管理費用-醫療保險費,這個月怎么做賬?沖回
老師好,問下那個匯算清繳要填的那個企業基礎信息表中是否小型微利企業,老師上課說的335做為判斷標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那個第一個3應納稅所得額是看12月份的利潤表的那個凈利潤的嗎?還是看最后那個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申報表最后調整后實際要繳納的那個應納稅所得額
老師,購進小米又出口賣了,能出口退稅嗎
老師分公司企業所得稅我怎么申報呀 我是合并繳納的
我公司是運輸企業,一般納稅人。本月銷售了使用過的車輛5臺,因已經抵扣過進項稅額而本期需繳納13%的增值稅,請問在納稅申報表中該如何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