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是這樣的, 你在這里是購貨方,應該用其他應收款。支付時借記:其他應收款——代墊運費 銷售商品代墊運費反映的購銷業務的代墊代付的費用,應該計入應收帳款 另外 你可以參考下下面這個: 代收代付運費與代墊運費的區別 【問】我是一家企業的會計,我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常常要處理運費結算方面的問題。請問代墊運費與代收代付運費有什么區別,兩票結算的存在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稅務機關對于代墊運費的檢查重點又有哪些? 【答】在實務中,銷售方與購貨方在運費結算方面有兩種方式:一是代墊(承運單位將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銷售方原票轉交),二是代收代付(承運單位將運費發票開具給銷售方,銷售方將運費并入貨款)。由于在稅收方面,代墊運費銷售方不需承擔稅負,而代收代付運費則要承擔額外的稅負(因為運費抵扣率只有7%,而并入貨款征稅稅率為17%,低扣高征),所以,在業務中,銷售方大多希望采用兩票制結算,即代墊運費。但是,代墊運費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才是符合稅法規定的。 對于銷貨方而言,兩票結算的存在是符合稅法規定的,但應限定為:在貨物銷售時憑按出廠價填開的貨物發票和由銷售方代付運費的運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和代墊運費的結算方式。關鍵是出廠價銷售貨物,即銷售行為發生地點是在銷售方,這才有了應由購買方把貨物運回并支付運費的責任。反之若銷售行為發生地點是在購買方,則貨物運送的責任是銷售方,顯然就不存在兩票結算基礎。如果銷售方的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應當繳納增值稅,其承擔的運費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扣除項目。對于購買方而言,貨物購買地點在己方,就沒有支付運費的理由。所以,兩票結算僅存在于發貨制的銷售方式中,對于實行送貨制的銷售行為只能實行一票結算,即憑貨物銷售發票結算。
購進商品時發生的供貨方代墊運費為什么計入應付賬款不計入其他應收款
為什么應付銷貨方代墊運雜費是計入其他應付款 而購買商品時發生的供貨方代墊運費計入應付賬款
為什么 購進商品時發生的供貨方代墊運費,計入應付賬款 而應付銷貨方代墊運費,計入其他應付款
代墊運費什么時候計入應收賬款什么時候計入其他應收款 怎么區分啊
銷貨方代墊運費為什么要計入其他應付款的借方? 購買方還回來的時候為什么計入其他應付款的貸方
@董孝彬 好的好的,問答區@董孝彬,剛才問題繼續就行, 上面就是說其他條件一定情況下,比如這個商品收入客戶就付20,我們結轉成本不一樣,利潤就不一樣的,20-8和20-10的區別,這樣能理解么
老師,查賬征收個體戶稅局會查賬嗎?
老師您好,乙公司為甲公司提供廚師服務、幫廚服務、保潔服務、清理化糞池服務,乙方給開發票時,這四項分別開,另外企業管理服務費單開,請問專票這幾項哪個可以抵扣呢
@董孝彬接上一次問的問題
老師,好。股東用專利投資,交印花稅嗎?
老師對于上月工資少計提,當月補計提,計入當月產品成本的分錄不太懂 少計提補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 當月計提工資結轉人工,借生產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當月數) 成品入庫,借庫存商品,貸生產成本(當月計提工資+上月補計提數)???? 分錄這樣對?
老師您好 a 教材上說的不能重新計入 第二張圖 li這里為什么又可以重新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023年被稅務查整年少報收入200多萬,增值稅申報表改了,會算清繳申報表也改了,財務報表跟季度申報表要改嗎
上月計提工資跟今個月實際發放有差異,怎樣做賬最簡便
董老師好~咨詢有問題咨詢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