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您好,需要繳個稅
老師,我想問下我們公司發放福利補貼,像交通補貼,出差補貼,午餐補貼在工資表里面發放,用不用交個稅呀
像我們工資表上的有職務講師,學歷津貼,還有通訊費補貼,交通費補貼,誤餐補助,像一些降溫費,取暖費,還有出差的一些會議補助,這些都要列支到工資表上嗎,我主要是想問的這些都算個稅的收入嗎?另外我想問一下,誤餐補助是不是可以不列到個稅的收入中?
老師您好,我們這邊個人所得稅有個公務費扣除標準,通訊補貼每月240元,交通補貼每月1200元。這個是可以稅前扣除的。我把這個標準做進工資表里,隨工資發放。請問賬務處理怎么做呢?例如工資9000元,通訊補貼240元,交通補貼1200元,個稅9000-5000-1200-240-100(公積金)=2460×3%=73.8元。實際發工資是8826.2元。這個分錄怎么做呢?主要是通訊補貼和交通補貼怎么入賬?
老師,我們工資表里面的餐補和交通補貼放在工資表里面就要和工資一起交稅,如果不放在工資表里面,公司怎么發這個餐補和交通補助合適
餐費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固定與工資一起發放,符合國稅函[2009]3號一條工資相關要求的,可以作為工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不計入福利費的額度內。 財企[2009]242號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請問老師單位是與工資一同發放的,但是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那我們是屬于出差的補助,誤餐補助也要交個稅嗎,怎樣才能避免不交個稅
同學,您好,出差的補助,有出差管理制度支持,屬于報銷的形式,不和工資一起發放和計提。
像交通補貼和電話費補貼這些我放入工資里面了還要不要發票什么的
這個就不要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