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金額小 重要性原則 直接記在當期就可以 借營業外支出 500貸銀行存款500
19年12月因為空白普票都丟失,現金去稅務局交罰款500元了,稅務局給開了稅收完稅完稅證明。但是一直未做賬。我該怎么處理呢
我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0月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之后又因一些原因需要作廢這張專票,去稅局給作廢了專票。但已繳納的稅款稅局說不退了,給開了張證明說等下次再開專票時再來抵扣。現在2021.1月份了,我們一直也沒再開專票,那我上個季度多交的稅款賬務上應該怎么處理呀?今年要再開專票的話還能用上次多交的錢抵嗎?兩百多塊錢要是不想以后再抵扣的話,可以嗎,就當白交了可以嗎?不知道怎么處理會比較好。
老師,國有企業不歸稅務局管嗎,為什么他們把我們發票丟了,喊我們走稅務局出證明,在我了解政策中,發票丟了,用我們銷售方記賬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復印件給他們作為記賬憑證就行了,但是這家國有企業非說這樣不行,要重新開,要么就是稅務局出證明,重新開涉及到我們重復交稅,紅沖的話,我們開給他發票是一般納稅人6個點稅率開,但是現在我們又是小規模1個點,稅率都不一樣了,又紅沖不到,打電話給專管員,專管員說如果管理他們稅務局非要喊稅務局出證明,請他們管理部門這個理由上來,我們根據他們理由回復。專管員都拿他們無語了,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1號文件第四條就寫有發票丟失用銷售方的記賬聯復印加蓋發票專用章做賬就行,我就在我想,他們國有企業不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嗎
老師好!有一個商貿公司,若在今年4月國家辦理留抵退稅的時候公司里有進項留抵稅額并且辦理了留抵退稅。到了7月,稅務稽查發現有部分的留抵稅額是未做無票收入沖銷銷項稅將留抵稅額退回給了公司26元。稅務局要做處罰: ①若罰款100元是否7月直接做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②稅務局若是將查出的因4月未做無票收入退給商貿公司的26元,全額上交給國家26元,這個無票收入是接到處罰通知書的時候做 借:應收賬款 226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6 還是直接在4月份按照上述無票收入做賬,在7月份接到處罰通知書的時候再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26 貸:銀行存款 26 確實不是很懂在接到處罰是怎么處理賬目,還請老師詳細告知,謝謝!
會計小白一名,想請教三個問題,一、服務業行業去年根據簽的合同暫估了成本,今年收到發票,怎么做賬?二、去年個人在稅務局代開提供的成本票,未付款,但去年已做賬,今年發現成本票有錯誤,今年重新以公司的名義開來了,這個要怎么做賬呢?三、去年給業務單位開普票請款,事先不知道對方付不了款,但是對方已經明確說明資金原因今年可能都付不了這筆款,因為我們是小規模,老板不想占開票額,所以想開負數,這個該怎么做賬?
老師您好,我25年以前是小規模納稅人,現在是一般納稅人,23年12月份我沒開藍字發票,但是紅沖了23年6月開的721360.38元的發票,當時申報增值稅的時候跟稅管員協商了因為23年最后一個季度都沒有開藍字,只是紅沖了, 所以就沒填紅沖負數的數字,就把23年4季度增值稅按零申報了,然后24年第一季度申報的時候開了藍字1185475.73元,申報的時候跟又跟稅管員協商把紅沖的那一部分收入721360.38元減去,也就是實際申報了478821.69元,現在我的問題是我做24年匯算清繳,然后我的增值稅24年申報的的年末累計數就成了4969732.58元,但是我的電子稅務局顯示的還是5676386.62元,這中間有個差額也就是剛好沖掉的那部分721360.38元,老師我這種情況應該按那個 收入申報合適呢
老師,公司租個人的房子當宿舍,交的水電費金額有點大,開不了公司發票,需要怎么處理?做賬好呀?
紙質賬 ,發票附在支付憑證后面還是附在成本錄入后面
老師,生產線領用了。進銷存表匯總不應該有生產已領用的數量了吧。我們公司是廣西庫存原材料倉A物料有1000,深圳原材料倉有500,生產已領料1500,現在進銷存匯總表顯示結余庫存是3000,應該是2500吧
老師,這條說的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咨詢一下非銀行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這類企業嗎?如果包括,(1)那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在不超過金融企業同類貸款利率是可以扣除的。(2)關聯企業之間借款利息,限額扣除,也允許扣。應該怎么下圖這條規定與他們之間的區別?
老師稅務稽查可以自行在我們電腦安裝軟件,讓稅務的工程師連接我們的財務軟件來讀取資料嗎,這合理嗎
老師,哪個科目的金額歸類到資產負債表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這個項目里?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的銀行跟還款的銀行是同一個銀行嗎?
老師,這個經營范圍能開*其他咨詢服務*服務費發票嗎
老師,增值稅稅負率是只針對一般納稅人身份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