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對的,這個是會影響的4月的成本
老師您好,請教個問題,2019年8月份工資實際發放了5000元,但是做賬的時候計提和發放做成了4000元,現在跟個稅上的金額不一致,少1000元,2020年我怎么做分錄,把這1000元補回來呀?我們遵循的是小企業會計準則
老師你好,10月份員工工資月末計提多了,多計提900元。然后發放的分錄也做了。現在沖減的話是不是也得做倆筆分錄。 當時10月末計提時借:是主營業務成本 n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n元 11月15日發放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n元 貸:其他應付款n元。(老板個人發的) 現在沖銷10月份工資,在財務軟件10月計提下面有個沖銷,是不是可以直接點擊沖銷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00元。 貸:主營業務成本900元。 然后再11月份發放時那個財務軟件下面點擊沖銷 做;借:其他應付款900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900元。 這樣做對不對
老師好,我們是5月份沒有做賬,然后5月份里面有補3-4月份工資沒有發的,都在5月工資里面發放,我做6月份工資的入賬的話,要不要把3-4月份工資踢出來的金額來計提,然后發放工資按實發工資發,這樣做賬可以嗎?因為我想計提工資少點影響利潤,
老師,殘疾人就業申報表里的工資總額,還是看賬上的吧,我申報2021年得殘疾人就業申報表,比如2020年12月計提2020年12月份工資2月,2021年1月發放2元,2021年1月計提2021年1月份工資3元,2月發放1月工資3元,3月計提4元工資等都是隔月發放工資,當月計提,到了2021年12月計提2021年12月工資1元。2022年1月發放月工資1月,那這個殘疾人就業電報里的工資總額是不是這樣想加,公式=3+4+........+1是這樣嗎?還是把2020年12月的工資2元?
老師好,2月份計提工資64825元,發放64825元。 到4月份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把2月份計提工資發放工資都沖銷掉。重新做。4月份重新掉之后入賬金額是64271元,發放也是64271元。然后 4月份計提工資是68581元,但是結轉損益的時候應付職工薪酬顯示68027元。少了553元,這個553元是更正2月份的差額。關鍵是我都全額重新了,為什么還會有553元的差額,是不是賬做錯了
生產渠道營運資金周轉期為負值的原因
個體戶查賬征收,賬上一年的經營所得從公戶可以平時多次轉到老板私人銀行賬戶么。還是需要一次性轉,賬怎么做分錄
那我們勞務公司把純勞務外包,然后機械油料等都是我們自己承擔,這種用一般計稅是不是好一點,因為我們開出的是9的專票,機械油料等是13的稅率,而且包工頭也可以給我們開1的專票
交的養老保險訂方向,應該是哪里的
老師您好,開票現代服務,藝術裝置,成本票能有些什么合適,謝謝老師
老師像工程機械用油的稅率是多少,是不是13%
在25年做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收入,可以更正24年增值稅報表,不更正24年季度企業所得稅報表嗎?直接做匯算清繳
老師如果是甲供材選擇差額比較好,如果是自己采購材料是不是一般計稅劃算
公司有個同事用自己的賬戶轉賬押金給了客戶,后面退回是退到了公賬這個同事旗下沒有掛其它應收和其它應付
水利建設專項收入屬于稅收嗎?
有辦法再沖回1月份嗎?
這個是不能的,您好
好的,謝謝老師
不客氣的,祝您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