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發生時,計算出分攤至商品銷售的收入約為 92592.59 元,積分價值確認為合同負債 7407.41 元,會計分錄為借記 “銀行存款” 99500 元、“銷售費用 —— 刷卡手續費”500 元,貸記 “主營業務收入” 92592.59 元、“合同負債 —— 獎勵積分”7407.41 元。客戶使用積分時,按實際兌換情況將合同負債結轉為 “主營業務收入”。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開始推行一項獎勵積分計劃。根據該計劃,客戶在甲公司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積分,每個積分從次月開始在購物時可以抵減1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積分過期,客戶共消費100000元,可獲得10000個積分,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該積分的兌換率為90%。假定上述金額均不包含增值稅等的影響。請完成甲公司2021年1月1日與2021年2月28日的業務處理。(結果保留整數)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開始推行一項獎勵積分計劃。根據該計劃,客戶在甲公司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積分,每個積分從次月開始在購物時可以抵減1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積分過期,客戶共消費100000元,可獲得10000個積分,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該積分的兌換率為90%。假定上述金額均不包含增值稅等的影響。請完成甲公司2021年1月1日與2021年2月28日的業務處理。(結果保留整數)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開始推行一項獎勵積分計劃。根據該計劃,客戶在甲公司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積分,每個積分從次月開始在購物時可以抵減1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積分過期,客戶共消費100000元,可獲得10000個積分,根據歷史經驗,甲公司估計該積分的兌換率為90%。假定上述金額均不包含增值稅等的影響。請完成甲公司2021年1月1日與2021年2月28日的業務處理。(結果保留整數)積分視同銷售
18、20×3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會批準了管理層提出的一項獎勵積分計劃,根據該計劃,持積分卡的客戶在甲公司消費時.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獎勵積分,每個獎勵積分從當月開始在購物時可抵減1元。獎勵積分自授予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過期作廢。 20×3年1月,甲公司銷售各類商品共計5 000 000元(不包括客戶使用獎勵積分購買的商品,下同),授予客戶獎勵積分共計500 000分,客戶使用獎勵積分共計130 000分。20×3年,根據過往經驗,甲公司估計獎勵積分的兌換率為90%。假定不考慮增值稅以及其他因素,計算結果保留至元。 要求: (1)計算甲公司20×3年1月商品和積分的單獨售價; (2)計算甲公司20×3年1月分攤至商品和積分的交易價格; (2)編制20×3年1月銷售商品和授予積分的會計分錄; (3)編制20×3年2月積分兌換的會計分錄。
(中級財務會計)請給出具體算式,謝謝老師 20×1年1月1日,甲商場推行一項獎勵積分計劃:客戶在該商場每消費10元可獲得1個積分,每個積分從次月開始在購物時可以抵減1元。截至20×1年1月31日,客戶共消費10萬元,可獲得1萬個積分,甲商場估計該積分的兌換率為95%。根據兌換率,估計積分的單獨售價為9 500元(1×10 000×95%),商品的單獨售價為100 000元。截止20×1年1月31日,甲商場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91 324元,應確認合同負債( )元。 ?
老師,為什么那個差額開票系統,扣除發票可以重復選擇呢
老師那簡易計稅只能扣除分包成本嗎?采購的其他材料,機械郵費不能扣除嗎
老師,請問一下個人所得稅。公司代扣了。但是。忘記從員工身上扣了,員工離職了,公司自己承擔這個是不是?調在營外支出,借營業外支出,貸應交個稅
拼柜出口,一個提單,2個報關單,一單別人的,一單自己的,稅局要求拿到拼柜別人報關單,人家商業機密不愿意給,這樣情況怎樣處理?
老師成本票如果我們開全額開票的時候都要差額扣除的話,我是不是直接按取得的發票,做借主營業務成本,借應交增值稅抵減稅額貸,銀行存款就可以了,然后按開出的全額發票稅額直接確認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所有項目都是簡易計稅是不是也不能混淆扣除
老師,被辭退是不是走的那天工資當場結清,我記得初級經濟法里是這么說的
勞務派遣公司按什么確認收入
小微企業怎么認定,或者認定標準是什么,老師
老師,工商年報,公司只有營業執照,沒有經營,沒有稅務登記,企業資產狀況信息怎么填
員工休產假期間,因稅前工資高于生育津貼,公司每月正常計提稅前工資,實際尚未發放。現員工收到社保直接打入的生育津貼,請問如何賬務處理生育津貼這部分金額
這些金額怎么來的
計算積分公允價值: 已知客戶消費100000元,每10元得1積分,可獲10000積分,估計兌換率80%?,1積分抵1元,所以積分公允價值= 10000×80%×1 = 8000元。分攤收入: 假設不考慮增值稅影響(若考慮,需按稅率換算不含稅收入后分攤),銷售取得貨款100000元,扣除刷卡手續費500元后實際收到99500元。 分攤至商品的收入= 100000 - 8000 = 92000元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99500 財務費用 —— 刷卡手續費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2000 遞延收益 8000積分實際兌換時(假設部分積分兌換 ) 假設次月客戶用積分抵減貨款3000元 ,會計分錄: 借:遞延收益 3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 同時,若涉及成本,需進行成本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積分過期未兌換時(假設剩余積分過期 ) 未兌換積分價值= 8000 - 3000 = 5000元 ,會計分錄: 借:遞延收益 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
這個和你上面的分錄金額完全不一樣啊
? 按第二個吧 第一個我考慮錯了一個地方
這個到底是合同負債還是遞延收益
同學你好 用遞延收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