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司做 2024 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填寫。計算方法如下: 先算合伙企業 2024 年應納稅所得額,即收入總額 - 成本 - 費用 - 損失。 查看合伙協議確定 B 公司 2024 年 10 月底后的利潤分配比例,設為 x%。 B 公司應分得應納稅所得額 = 合伙企業 2024 年應納稅所得額 ×(x%×2/12 )(B 公司 10 月底成為合伙人,參與分配時間為 11、12 月共 2 個月)。若協議未約定或不明確,按協商、實繳出資比例、合伙人數量平均等順序確定分配。
李某為某公司工程師,2019年收入情況如下: (1)每月取得工資9000元,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通過中國紅十字會向地震災區捐款20000元。 (2)業余為某單位搞一項創新設計,取得設計收入50000元。 (3)根據自己的生活經歷,與其夫人合寫的小說《我們的愛情》由出版社出版。根據兩人付出的工作量,向出版單位要求按照60%:40%分配稿酬,出版社向李某夫婦支付稿酬50000元。 (4)與他人共同投資的一家合伙企業,獲得該企業年度經營所得50000元。 (5)取得從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所得20000元。 (6)在A國購買彩票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國出租財產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3000元和12000元。 李某“三險一金”每月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2100元,子女教育費、贈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35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李某2019年全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計算李某的合伙企業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3)計算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4)計算李某境外所得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十、國內某高校張教授2019年取得部分收入項目如下:(1)5月份出版了一本書稿,獲得稿酬20000元(2)9月份教師節期間獲得全國教學名師獎,獲得教育部頒發的獎金50000元(3)10月份取得5年期國債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利息收入1500元(4)11月份因持有兩年前購買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分紅2000元,隨后將該股票賣出,獲得股票轉讓所得50000元(5)12月應A公司邀請給本公司財務人員培訓,取得收入30000元。根據以上資料和稅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1)計算張教授5月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9月份獲得的全國教學名師獎是否需要納稅,請說明理由。如必要,計算出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3)10月張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納稅,如需要,計算應納稅額(4)11月張教授股息所得和股票轉讓所得是否需要納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計算其應納稅額(5)12月份張教授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十、國內某高校張教授2019年取得部分收入項目如下:(1)5月份出版了一本書稿,獲得稿酬20000元(2)9月份教師節期間獲得全國教學名師獎,獲得教育部頒發的獎金50000元(3)10月份取得5年期國債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利息收入1500元(4)11月份因持有兩年前購買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分紅2000元,隨后將該股票賣出,獲得股票轉讓所得50000元(5)12月應A公司邀請給本公司財務人員培訓,取得收入30000元。根據以上資料和稅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1)計算張教授5月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9月份獲得的全國教學名師獎是否需要納稅,請說明理由。如必要,計算出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3)10月張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納稅,如需要,計算應納稅額(4)11月張教授股息所得和股票轉讓所得是否需要納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計算其應納稅額(5)12月份張教授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國內某高校張教授2019年取得除工資外的收入項目如下一一月份出版了一本書稿或者稿酬¥15,000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數,獲得追加稿酬¥5000.2。二月份被評為全國教學名師獲得教育部頒發的資金5萬00¥3。三月份取得五年七國債利息收入¥8700.1年期儲蓄存款利息收入¥500某上市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利息收入¥1500是四月份應持有兩年前購買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該公司年終股票分紅所得¥2000隨后將股票賣出獲得股票轉讓所得¥50,000.56月轉讓,八年前購買的三居室精裝修房屋一套非唯一不含增值稅售價¥4,800,000轉讓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13:00¥80,000該套房屋的購進假為¥1,000,000購房過程中支付的不包括增值稅的相關稅費¥30,000所有稅費支出均取得合法憑證。六五月份應用A公司邀請給公司財務人員培訓取得收入¥30,000A公司為履行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義務,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要計算出合計數一計算張教授一月份稿酬所得英語角的個人所得稅二,二月份張教授獲得全國教學名師獎金是否需要納稅說明,理由如需要計算機應納稅額三三月份
如果宋生老師沒下班。麻煩他回答一下,謝謝了。合伙企業2022年成立。有兩個合伙人,一個是公司,一個是自然人。2024年10月底做了股權轉讓。那個自然人轉成了公司。2025年1月份合伙企業分紅(分給了兩個公司)。假設這兩個合伙人分別為A企業和B企業。第一個問題是這個A企業做2024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里有一行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這一行是不是需要調增合伙企業從成立以來這三年需要調整的項目(按照出資比例)?第二個問題是變更后的B企業做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這一行需要填寫嗎?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老師,老板和股東的小轎車加郵費,過路費維修費這些想在公司報銷可以嗎?前提是什么?
老師:稅務局做股權變更是不是等法人賬號
股票回購,借“庫存股”,貸“銀行存款”,庫存股是股本的備抵科目,庫存股增加,所有者權益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借記“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貸“應付股利”,減少了未分配利潤,所有這權益減少這段說的對不對老師。庫存股在借方為啥所有者權益減少呢。
老師,想請教采用分批成本法核算成本時,辦什么通常說月末是沒有在產品?月末有沒有在產品在我理解是無法計劃來的吧,月末那邊剛好全部完工了就是完工了,工作量大沒完工加班加點也沒完工都是很正常的,為什么說通常月未無在產品呢?能舉具體易懂例子說明嗎?
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 回購股票是資產減少負債不變所有者權益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也是資產減少負債不變所有者權益減少這個對嗎老師
舅舅工齡比你姐姐年齡都大比你更大?啥意思?
老師,這個分錄是啥意思
老師經營所得個稅申報表填寫成本的時候都包括哪些
分配比例一直沒有變。一直是20%,假設應納稅所得額是399萬,按照399萬*20%*/12*2=13.3萬。是這樣計算?老師。
對的,是這樣計算的哦
這是稅收金額嗎?
是計算稅的金額哦
那分紅分了79萬。填寫在賬載金額上?這樣的話還需要調減66萬?
同學你好 對的,減掉就可以
那那應納稅所得額20%中的前十個月不用交稅嗎?
原合伙人不用交稅?
股權轉讓的要交 分紅也要交
啥意思?沒太明白。老師。
股權轉讓之前是個自然人。截止到2024.10月份的時候利潤總額是個負數。所以按照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的時候也沒有應納稅所得額。 這個股權轉讓給B企業,它的應納稅所得額還需要調減13.3萬,怎么感覺哪里不大對呢
不是調減,有分紅有利潤才交所得稅,不調減
不是說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里那一行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填寫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嗎?賬載金額填寫分紅72萬,稅收金額填寫13萬,稅收金額小于賬載金額。不就是調減了啊?
調減59萬?72-13=59?是這么理解嗎
是的,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當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賬載金額大于稅收金額時,需要進行納稅調減。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的第41行“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有限合伙企業法人合伙方本年會計核算上確認的對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所得;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照“先分后稅”原則和相關文件規定計算的從合伙企業分得的法人合伙方應納稅所得額。如果賬載金額大于稅收金額,將兩者的差額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你提到賬載金額為72萬,稅收金額為13萬,那么應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的第4列“調減金額”填寫59萬。這意味著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調減59萬。
本年會計核算確認指的是2024年里確認嗎?如果2024年沒有確認分紅收益。賬載金額還能填寫2025年1月分紅的金額嗎?
“本年會計核算確認”通常是指納稅年度,即2024年。如果2024年沒有確認分紅收益,一般情況下,賬載金額不能填寫2025年1月分紅的金額。 《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第41行“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應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賬載金額,填報的是合伙企業法人合伙人在本納稅年度會計核算上確認的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所得。2025年1月的分紅屬于2025年的會計事項,應在2025年進行會計核算和確認,計入2025年的賬載金額。在進行202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按照2024年會計核算實際確認的金額填報賬載金額,如果2024年沒有確認相關投資所得,賬載金額應填0。 不過,如果存在符合會計準則規定的特殊情況,如在2024年年末已經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由于某些原因在2025年1月才實際進行賬務處理,這種情況下則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可以將該金額調整到2024年的賬載金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