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會計分錄怎么做
根據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一般是分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2. 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匯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4.繳納年度匯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
貸:銀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潤
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年度匯算清繳,如果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重新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9.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10.免稅企業也要做分錄: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項目有哪些
納稅調增的項目包括以下:
1.工資支出:是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超過允許扣除標準的工資支出。工資支出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等。
職工教育經費:填寫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1.5%)不得稅前扣除的部分。
2.工會經費:填寫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2%)不得稅前扣除的部分。
3.利息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4.業務招待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按規定支出的與生產、經營的有關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記錄或單獨經稅務機關核準準予扣除。
5.廣告費: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 %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從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制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所得稅匯算清繳會計分錄怎么做?根據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一般是分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