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開發哪些費用可以抵扣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規定,一、企業所從事的研究開發項目必須是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的項目。二、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的費用包括: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納稅人在扣除研發費用時,應當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應當首先劃分清楚研發項目是否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的項目。對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的項目,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能實行加計扣除。
二是應當劃分清楚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是否屬于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規定的費用。對不屬于該文件列明的項目費用,如門衛的工資、公司經理的汽車加油費等,不能作為加計扣除的費用。
三是對于屬于共同開發或者由集團公司集中開發的研究開發項目,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劃分清楚是否屬于本企業應當負擔的研究開發費用。
四是應當按照國稅發〔2008〕116號文件的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有關資料,及時匯集有關資料和憑證。
五是按照規定的比例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對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要按照規定的年限進行攤銷。
另外,還有一些費用,不但不能實行加計扣除,而且也不能在稅前列支。像稅法不允許扣除的費用,如禮品、禮金、贊助費等。以及不屬于企業自身發生的費用,如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應當由合作的其他各方承擔的研發費用。還有就是發生費用時沒有取得有關票據,或者沒有取得合法票據的費用,對于這些費用,納稅人應當及時做好納稅調整工作,做到依法納稅,避免涉稅風險。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請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
企業只要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 119號)規定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可同時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軟件開發哪些費用可以抵扣?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等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