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息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程序
對于帶息應收票據,應于期末時,按應收票據的票面價值和確定的利率計提利息,計提的利息增加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收票據利息=應收票據票面金額×利率×期限
應收票據到期,應分別情況處理:
(1)收回帶息應收票據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到期不能收回的帶息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計提利息,其應計提的利息,在有關備查簿中進行登記,待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財務費用。
【例】某企業2005年9月1日銷售一批產品給A公司,貨已發出,發票上注明的銷售收入為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收到A公司交來的商業承兌匯票一張,期限為6個月,票面利率為10%。
①收到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②年度終了(2005年12月31日),計提票據利息:
票據利息=117000×10%÷12×4=3900(元)
借:應收票據3900
貸:財務費用3900
③票據到期收回時:
收款金額=117000×(1+10%÷12×6)=122850(元)
2006年計提的票據利息=117000×10%÷12×2=1950(元)
借:銀行存款122850
貸:應收票據120900
財務費用1950
不帶息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不帶息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等于應收票據的面值。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按應收票據的面值,借記“應收票據”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小企業收到應收票據以抵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票據面值,借記“應收票據”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按應收票據的賬面余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科目。
【例】甲企業向乙企業銷售產品一批,貨款為100000元,尚未收到,已辦妥托收手續,使用增值稅稅率為17%,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10日后,甲企業收到乙企業寄來的一份3個月的商業承兌匯票,面值為117000元,抵付產品貨款。甲企業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票據117000
貸:應收賬款117000
3個月后,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票面金額117000元存入銀行,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117000
貸:應收票據117000
如果該票據到期,乙企業無力償還,甲企業應將到期票據的票面金額轉入“應收賬款”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117000
貸:應收票據117000
小企業應收票據的會計科目核算應該怎么做?企業應收票據分為帶息票據和不帶息票據,分別的會計核算應該如何處理。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這些行業的小伙伴們了解新的會計內容。更多會計資訊,請關注本網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