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使用費記入銷售額如何納稅
品牌使用費屬于特許權使用費,需繳納營業稅,適用5%的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相關規定可得,對于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也就是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規定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其具體指的是企業因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相應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的收入,其收入的實現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來進行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可得:管理費是企業之間支付的,租金及特許權使用費屬于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和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進行扣除.
品牌使用費怎么做賬務處理?
對于品牌使用費的賬務處理,會計人員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第一,假設收費是按照使用數量的情況,那么應當在產品成本中進行計入.
第二,假設是相當于授權形式的,那么可以在無形資產中進行計入,并作攤銷處理.
第三,如果品牌使用費金額是比較小的情況,那么可在管理費用中計入.
品牌使用費記入銷售額如何納稅?不少學員們通過上文小編老師講解的相關資料可知,企業的品牌使用費用在納稅行應該是繳納營業稅的,并且作為特許使用費用是不可以享受稅前扣除的,這些小編老師在上文中都是有著詳細講明.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都在本網站上,歡迎你們來關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