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會怎么樣
首先,會對沒有代理記賬許可證的公司進行相應處罰,然后會將已提效的相關資料退還、要求沒代理記賬許可的公司暫停營業。要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才能重新營業,經營代理記賬相關業務。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2016年2月16日財政部令第80號)
第三條 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領取由財政部統一規定樣式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從事代理記賬業務。
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辦理代理記帳許可證去哪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所在地的財政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市財政局審批。
經市財政局審批同意后,由市財政局頒發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帳許可。
審批條件:1、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2、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會計管理制度。申報材料:(注:所有材料請用A4紙準備并請用拉桿夾裝訂成冊)
1、機構協議或章程一份。
2、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每個人都必須取得各年度(含2009年度)的繼續教育成績合格單。
4、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的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所有從業人員及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在此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一份。
6、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的房產證或租賃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注:相關材料需簽名、蓋章。
沒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會怎么樣?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是機構的行為,首先必須是合法經營的單位。所以在辦理前,應該具備固定的經營場所、相應的從業人員。取得上述條件后,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有場所和人員手續不難,多起幾個名字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