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系統年費抵扣的會計分錄
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分錄簡略地做法。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在申報時在增值稅申報報表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填入數據就可以了按照正確做法應該如下,類似固定折舊差不多,有點復雜,實際操作中用簡略地做法就行了:
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發生的技術維護費抵稅的會計分錄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的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以上是關于“ 開票系統年費抵扣的會計分錄”的相關內容,相信這個問題每個會計人員都會遇到過,每年也是要做一次對應的分錄的。希望您不要因為太忙疏忽了這個減免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