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補償如何繳納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根據以上內容可以得知,契稅的計稅依據應包括拆遷補償費。
1.以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當時自行建造的同地區、同地段新建房屋市場價格為基礎,確定安置房屋的契稅計稅價格。
2.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屋的公允價格為基礎,確定安置房屋的契稅計稅價格。
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款,怎么做分錄?
借:開發成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拆遷補償費。
常見的會計處理分錄
1、設備搬遷費用
借:營業外支出——拆遷搬遷費
貸:現金等
2、建筑物報廢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3、將固定資產清理轉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4、轉讓土地
借:其他應收款——土地補償
貸:無形資產——土地
收取賠償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土地補償
營業外收入——拆遷補償
本文主要講述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補償如何繳納契稅,無論給予的是貨幣補償還是實物補償都應按規定繳納契稅。具體操作流程都在上文,大家不要弄錯了,我們一定要關注企業的相關會計處理,相信您在遇到類似情況后會懂得如何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