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沒用完是否能在稅局購買發票
沒有規定增值稅發票需全用完才能購買新的,部分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管理的需要可能有此規定,但大部分都沒有此規定的。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買發票需要帶什么資料
1、對于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先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然后,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2、對于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除了具備領購發票的一般條件外,還必須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才能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經營地發票;
3、對于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除應提供①條規定的證明外,還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條形章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申請表》,才能辦理專用發票領購手續;
4、納入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的企業一律憑“稅控IC卡”向稅務機關領購電腦專用發票;
5、只有經國稅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才能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單位和個人不得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非增值稅納稅人;達到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準但沒有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的增值稅納稅人。
稅票沒用完是否能在稅局購買發票?各個地方稅局對于增值稅發票購買都沒有規定必須用完才能買新的,但對每個月能購買的發票數量是有限制,不是想要買多少張發票就可以買多少張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