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費報銷屬于管理費嗎
單位發放管理人員的交通補助應該計入管理費用里的“交通費”明細科目或應付職工薪酬的“福利費”明細科目。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處理:
如果已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住房補貼、通訊補貼,無論是直接發放給個人,還是個人提供票據報銷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對勞動力成本進行“普惠制”定期按標準補償的機制,具有工資性質,因此,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這與國家統計局關于企業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是一致的。
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相關支出,如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車、集體宿舍等相關費用,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需要強調以下幾點:
一是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和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企業不得為職工購建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
二是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職工個人娛樂、健身、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不得由企業承擔。
三是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或者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發生的、不定時間、不定金額、據實報銷的市內交通等費用,既不具有工資性質,也不屬于職工福利費,仍按原有規定列作企業成本(費用)。
報銷交通費應記什么“科目”
按照規定,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交通費扣個稅計入什么科目主要內容如下:
交通費XXX
借:應付福利費—交通費 XXX
貸:銀行存款 XXX
計提個稅時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XXX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公司交通費報銷屬于管理費嗎?公司如果是給職工的交通補貼,作為職工工資核算。如果是職工的報銷的(非出差),作為“管理費用-交通費”。另外,國稅總局明確:交通補貼的30%、通訊補貼的20%將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稅 金融保險企業開展的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個人實物的,應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