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含稅價格保留幾位數
保留兩位即可,也可以四舍五入.
藏在合同里的涉稅風險
1.簽訂以貨換貨合同
在商品購銷活動中,很多企業會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那么,簽訂以貨換貨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呢?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三條規定:
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量依照國家牌價或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金額.
2.簽訂代理合同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所有產品和服務在A地區的代理商,代理甲方委托的代理服務項目."類似該條款的代理合同想必大家不會陌生吧,那么,簽訂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呢?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四條規定:
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3.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2019年11月,A公司與甲貨物運輸公司簽訂一份《貨物運輸合同》,合同中明確所運輸的貨物價值為200萬元,運輸費用6萬元(含稅).那么,雙方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若需要繳納,計稅依據是否包含貨物價值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貨物運輸合同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納稅義務人應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計稅依據不包括貨物價值.
4.簽訂借款合同
甲公司是一家生產型企業,為了解決資金周轉緊張問題,甲公司分別與A銀行和B商貿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那么,凡是借款合同是不是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借款合同的立合同人為納稅義務人,借款合同范圍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印花稅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因此,甲公司與A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與B商貿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特別提醒: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5.個人出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
張某將擁有的住房出租給李某用于居住,為此,雙方簽訂了房產租賃合同.那么,針對該合同雙方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
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6.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合同所記載的物件(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物件."
上述條款屬于融資租賃合同中的典型條款,那么,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44號)第一條規定:
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后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看過了合同里含稅價格保留幾位數的內容介紹后,由于小數的金額不是很大,就算是四舍五入也就是一塊錢或是幾毛錢的差異,在做賬或是繳納稅費的時候這些差異是可以忽略不計,也不用擔心將來實際交易后與發票不符,開發票根據實際交易數額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