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折舊年限大于稅法折舊年限
會計折舊年限與稅務規定的折舊年限不同時,要調整,如果會計規定5年,你按4年提取了,要進行納稅增加調整,如果你超過了5年進行計提折舊,比如6年,你要進行納稅額調減(這一項一般企業都不進行更改).對于凈殘值,現在不需要計提,這是一項是該項固定資產報廢清算的時候處理.
要看什么情況,如果你單位按5年,稅務規定4年,則不用調整,反之,則應該調整.《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十五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但是,符合本準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不再法定規定,由企業根據固定資產預計收益實現情況自行規定.按照稅法規定,稅法折舊年限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因此兩者之間存在一定差異.按照稅法規定,所有涉稅規定,以稅法為準.
為此,如果會計折舊年限和稅法折舊年限導致的差異,必須調整以稅法為準.稅法優先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具體看哪個長了.按會計制度記賬并進行核算,年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再按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這屬于永久性差異.
固定資產折舊從什么時候開始算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空調應該是5年以上,電腦3年以上都可以.
如果殘值率按5%算(我公司一般是這樣),從增加固定資產的下月開始提折舊:
空調月折舊=5000*(1-5%)/5*12=79元
電腦月折舊=3600*(1-5%)/3*12=95元
會計折舊年限大于稅法折舊年限怎么辦?企業在會計上核算的時候,可以按照企業規定的年限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而稅法上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有規定的,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按照稅法上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