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賬存在一定問題。 由于沒有發票,在稅務上,房租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同時,收據寫錯名字也不規范,難以作為有效憑證。 關于賬務處理: 股東老婆代付租金不應直接計入 “其他應收款 —— 押金”,押金和租金應分別核算。 如果確定是租金支出,可先暫估入賬,但后期仍需努力取得發票,否則稅務風險較大。 較為合理的賬務處理(暫不考慮稅務風險情況下): 股東老婆代付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 —— 房租 貸:其他應付款 —— 股東老婆 按月分攤租金(假設每月租金相同): 借:管理費用 —— 開辦費等(根據實際用途確定費用科目) 貸:預付賬款 —— 房租
老師,廠房是租在另一家公司里面,對方說了不會給開票的,收據可以重新寫份正確的,股東老婆墊付廠房押金時--借:其他應收款--押金,貸:其他應付款--股東老婆。 股東老婆預付廠房租金---借:預付賬款--房租,貸:其他應付款--股東老婆。分攤廠房租金時---借:管理費用--開辦費(公司還未投產),貸:預付賬款--房租。將房租租金、押金一起付款給股東老婆時,借:其他應付款--股東老婆,貸:銀存,老師這樣對嗎?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股東老婆墊付資金的時候,需要哪些做為憑證附件,只有一個房屋租賃合同,一個對方收款的收據,對方收據上寫收到本公司的房租可以嗎?就這兩個可以做為憑證附件行嗎?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