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不妨礙的計入10月,整體不影響
你好,老師,請問一下,比如我公司7月份生產,8月份才能收到燃氣費(主要材料)發票,那我7月份是不是要暫估天然氣,然后8月份結轉成本,那我7月份不知道用了多少天然氣要怎么暫估。我現在是等8月份收到7月份燃氣費在借:制造費用-天然氣,貸:應付賬款 那這樣好像就不符合配比性原則,可以嗎,我們是小企業會計準則
老師8月份開的材料發票是專票,我可以用到7月份成本里面嗎?認證就留到下個月認證,做待認證科目去,記賬聯就放到7月憑證后面,不做材料暫估科目了,可以不?因為工程款是7月開出的,我們是開票做收入的,沒有用工程結算這個科目的。
老師,我們生產型企業,關于采購材料有這個問題:現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庫,但是我們和供應商對賬都是8月份,對賬完成才會開票。有老師告訴我7月份材料入庫,即使沒有發票也要暫估入賬,這樣才會跟倉庫入賬一致,做到賬實相符。但是有個疑問,就拿現在7月份來說,7月份我按照倉庫收貨來暫估入賬,到了8月份,發票到了,我沖紅7月份暫估,按照收到的發票借材料 進項稅額 貸應付,然后我又要再按照8月份入庫的材料暫估,那么站在8月份的角度來說,豈不是兩份材料入賬了?當月的成本豈不是大了?
老師,我們生產型企業,關于采購材料有這個問題:現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庫,但是我們和供應商對賬都是8月份,對賬完成才會開票。有老師告訴我7月份材料入庫,即使沒有發票也要暫估入賬,這樣才會跟倉庫入賬一致,做到賬實相符。但是有個疑問,就拿現在7月份來說,7月份我按照倉庫收貨來暫估入賬,到了8月份,發票到了,我沖紅7月份暫估,按照收到的發票借材料 進項稅額 貸應付,然后我8月份依然會有供應商給我送貨,我依然是沒有發票,是按照暫估的來做,借材料 貸應付-暫估。這樣子其實從8月來看,豈不是就兩次原材料了???
我和供應商之間的操作模式是當月送貨,下月對賬,對賬完成后開票。現在是7月,7月份供應商送貨,8月份對賬,8月份開票(開的是7月份貨款)。我目前是按照發票來做賬,我發現這樣子就是賬實不符,因為我倉庫7月份就收了貨。有老師教我應該每個月暫估,做到賬實相符,但是我想問實務中,真的是企業都會選擇暫估這種模式嗎?有沒有一些實際點的回復呢?
老師,有配合稅局核查的 關系出口報關單的情況說明嗎,最好是有整理報關單合同編號所屬期的這樣的表
老師你好,小規模納稅人勞務派遣3%的稅率,可以減按1%嗎
公司租廠房給別家公司分攤了水電費,收到的房租費直接做營業外收入還是其他收入
老師,我們是商貿公司銷售砂石料,利潤率多少合理呢?
老師,你們平時說的往來科目,都是什么科目
老師,飯店購買的生肉,對方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免稅的,請問我們飯店收到這樣的發票,是可以直接抵成本費用嗎?
請問企業臨時找外單位人員幫忙干了四天活支付1200元,如何申報個稅?需要注意什么呢?
公辦幼兒園可以和員工簽署私車公用協議,沒有租金只報銷油費嗎?
行政單位員工去黨校學習的培訓費和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行政單位支付給員工個人的差旅費能直接轉賬給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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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不影響,那我直接10月份計入成本,8月份沒有在返回去暫估,這樣處理應該可以吧。
可以的,不需要再回去暫估
我就是處理有點粗糙。,直接收到發票計入10月份
接收到發票計入10月份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