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單獨體現出來。這只是開票名字的問題
老師好,請問下我們幫客戶安排海運出口,貨代開給我們的發票名稱是“經濟代理服務*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費”備注寫海運費,我現在要開給客戶的話可以寫“經濟代理服務*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費-出口海運費”這樣開可以嗎?
老師,您好,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我有遇到,比如說,我們公司今天買個對講機沒有發票,對方開了張收據,明天買個復印紙,買個文件夾,吃個飯,付一個拖車運費,買個菜,都是個人或者金額太小都沒有開票,有個收據什么的,然后我就把這些所有的放在一起,比如說有個8000元吧,我們公司有個人注冊了個體戶嗎,就讓那個人去稅務局代開了發票開了張運輸服務發票來報銷,這樣所有的雜七雜八的沒票的單子放在一起來隨意湊個發票可以的嗎
:新開的小規模外貿公司,剛做好了對外經營者備案,開立了銀行基本戶與美元外幣戶,主要是替非洲一老客戶采購空調,家電,燈具等電器產品。原先是客戶打款到工廠,工廠報關出貨后客戶打傭金款到我個人帳戶。現在想用公司外幣帳戶收客戶美金貨款、運雜費與應付傭金后結匯人民幣再轉貨款與運朵費給工廠與貨運代理,這樣與客戶,工廠簽訂三方協議,由我公司代收代付貨款,工廠報關出貨給客戶,我公司收取相應比例服務傭金,這樣的代收代付操作合規,可行嗎?
老師,我是深圳的。我司通過供應鏈FOB出了一批貨物到香港。退稅不知道怎么操作。供應鏈這邊只給我報關單,車輛載貨清單,代理出口證明(收到國外貨款后提供)再加上我國內的進項發票,那這樣就可以去申請退稅嗎?但是有一些費用比如供應鏈的代理費,運輸費其實是國內我公司支付,供應鏈這邊同一開發票為服務費,6%的服務發票。請問這個發票是否會影響我司退稅?是否需要供應鏈那邊分開兩項開發票?比如代理費是多少列清楚開?
我們寄往新加坡的樣品的運費對方開的是*經紀代開服務*國際貨物運輸代理費這樣可以嗎?他們不是有服務費,港雜費,代理報關費這些金額如果包含在里面的話是否單獨體現出來?
那我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包括這些費用,開給我們的發票就是經紀代理服務-國家貨物運輸代理服務,這樣可以用嗎?就是我們寄往新加坡樣品的運費
這樣也是可以的。如果你們有特殊要求,需要把他的明示出來,也可以開明細。
那我們展會的樣品寄回來的費用是算郵寄費還是運輸費呢?還是都是可以,金額是500多,對方開的是*物流輔助服務*代理運輸服務
這個都可以的。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