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沒有簽訂用工合同的可以要求從2008年以后的雙倍的工資補償,每年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如果是被辭退的那么還有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具體的跟上面一樣。沒有上保險的應當給補齊保險,也是按年份做補償
1、 劉女士2019年10月23日在一家制衣廠上班做文員,并簽勞動合同至今2020年8月31號,日薪,按每月28天3000元,每月獲車間員工工資補助300元,每月28天滿勤后及最高補助伙食180元,每天上班時間8小時,晚上加班2-3小時,8元每小時,直到現(xiàn)在未買社保。以上情況劉女士覺得不合理,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但合同內容自己沒詳細看,廠里也沒有還給自己一份,覺得合同里的內容都是利于廠里的,沒有利于勞動者的一面,雖然是日薪,但是做兩個月才發(fā)一個月工資,即每月底發(fā)上月的工資,由于工作需要,廠里要求每天晚上都要加班,除星期天不用加班,并強迫簽了8元每小時的合同,國家法定日不忙就放假,按平時上班的日薪補助,不放假上班也只按平時日薪支付,多補法定假日的那天,星期六星期天中跟平時日薪一樣,沒有過多的補助,做滿3個月后才可申請買社保,廠里有通知需要買社保就寫申請購買社保單,劉女士沒有申請購買,但廠里也沒有簽自愿放棄購買社保的合同。現(xiàn)在,劉女士想換個不用加班的工作,鑒于以上情況,劉女士有些苦惱,是否需要提前向廠里辭職,能不能向有關勞動部門要求廠里給予補償,什么時候可以要求補償,能補償哪些
老師,我想問下,我公司去年12月份起了一個照,是旅游業(yè),3月初又起了一個照,是農業(yè)技術行業(yè),有的員工是去年12月份入職的,但是前天才和所有員工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寫的入職時間是去年12月份,但是現(xiàn)在有個問題,我在人易寶做用工登記時是寫2021.12.15日還是寫起新執(zhí)照以后的日期?用工登記時如果入職日期我寫2021.12.15,那是不是還牽涉到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的個稅沒報?
員工工作年限2年,以前簽的2年的合同已到期,需要續(xù)簽合同,想要續(xù)簽6年,如果在這6年期間,員工干了1年公司不滿意,離勞動合同期滿還有5年時間,不再任用,需要補償5個月的工資(未到期的5年,每年一個月的工資),還是3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的工資)
老師,你好!如果公司與員工簽訂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開始日期從2020年4月10開始,合同中寫有工資金額每月多少錢的,公司因為業(yè)務下滑,想辭退員工,但是員工不同意,員工要補償5個月補償金,但是公司也不同意這樣補償,所以公司決定降低工資讓他繼續(xù)上班,這樣公司違法嗎
:孫某曾應聘在甲公司工作,試用期滿后從事技術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業(yè)成為該企業(yè)的業(yè)務骨干。甲公司為實施新的戰(zhàn)略,擬聘請孫某擔任公司高管。經協(xié)商,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3個月;(2)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離職后,孫某在3年內不得從事與甲公司同類的業(yè)務工作,公司在孫某離職時一次性支付補償金10萬元。在勞動合同期滿前1個月時,孫某因病住院。3個月后,孫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時,公司通知孫某勞動合同已按期終止,病休期間不支付工資,也不向其支付10萬元補償金。孫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萬元補償金,但要求公司延續(xù)勞動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間的病假工資和離職的經濟補償。甲公司拒絕了孫某的要求,孫某隨即進入同一行業(yè)的丙公司從事與甲公司業(yè)務相競爭的工作。甲公司認為孫某違反了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競業(yè)限制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已知,孫某實際工作年限10年。工王紅本年每月的工資是80000元,確定王紅要繳納的社保費總額。1如員工王紅本年10月剛參加工作,本年社保繳費是?2如員工王紅是老員工,次年社保繳費基數就是?
老師面粉廠業(yè)務學哪個課程呢
老師,想問下個體戶綁定銀行卡已經按照流水申報個體經營所得收入了,法人能把這個款提出來私用嗎?
要是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多了,匯算時可以申請退稅嗎?要是不申請能不能放在以后抵扣嗎
金融管理部門一般是指什么部門?
老師您好,我想咨詢一下酒店如果有租車服務的需求,需要辦理什么資質呢都
請問老師,原材料采用的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核算,原來采購價格高才這樣一直下來導致現(xiàn)在賬上價值比現(xiàn)在實際價值高很多,按正常的生產配比算賬上就是虧損狀態(tài),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我單位沒有房子,免租用的代賬公司提供的地址,這種情況怎么繳納房產稅?
勞務公司工人進行地面滴灌設備勞務,給對方開具的勞務費發(fā)票,大類應該選什么
老師,我想問一下社保變更需要不需要通過我這邊?
定期定額一個月30000,我每個月開普票80000,會不會變成查賬征收了
不是的,之前簽訂過合同,就今年沒簽訂合同
今年的合同應該是3月份到明年2月份底這段時間沒簽訂
一、合同到期沒有續(xù)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款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按該法第46條第5項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因此,如果勞動者在單位連續(xù)工作未滿10年,當勞動合同到期限后,單位不愿意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但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自動延續(xù)。雙方同意續(xù)約的,用人單位在終止之日一個月之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停止支付雙倍工資。
老師,也就說我現(xiàn)在跟員工補簽上今年的合同,我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就行了是吧,如果員工不同意補簽怎么辦啊,不能一直進行補償吧
這種情況就是雙方協(xié)商處理處理同意就沒有問題。
但是現(xiàn)在老師有一種情況,就是對方不同意補簽,偶爾來上班,公司想降薪,實行本地最低工資,對方說只要他不同意,就得按照正常工資來發(fā),這怎么解決啊
這種情況就是雙方協(xié)商處理 這種情況就是雙方協(xié)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