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好。 普通合伙人負責企業的運營,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只出資,不負責企業的運營,所以想用勞務出資都沒這個途徑,所以不能以勞務出資。
【多選題】甲、乙、丙、丁擬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中約定了如下內容,其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 甲僅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同時被推舉為合伙事務執行人 B. 乙為有限合伙人,乙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不得從事同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C. 丙以其勞務出資,為普通合伙人,其出資份額經各合伙人商定為5萬元,丙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可以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D.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轉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轉為有限合伙人 【答案】BC 這題我覺得B 應為普通合伙人才對,C 要有限合伙人才對,是不是搞反了
老師,例如:張三是普通合伙人、李四是有限合伙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是指由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組成,普通合伙人(張三)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李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合伙組織。有限合伙人(李四)不參與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在實際中哪些行業可以設立有限合伙企業
1/40(單選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有限合伙企業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國有企業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B、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和勞務出資C、自然人作為有限合伙人,可以執行合伙事務,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D、若合伙協議無相反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10、甲、乙、丙、丁準備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下列選項不符合合伙企業法要求的有( )。 A、 甲是國有企業 B、 乙以勞務作價出資 C、 丙提出企業名稱為“××有限公司” D、 丁認為人數不符合要求 您的答案:BC正確答案:BCD 得 分:1 分 回答錯誤 解析: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的字樣,而不能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有限合伙企業人數2-50人。 老師,D哪里錯了
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下列關于有限合伙人權利和義務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知識產權出資 B.有限合伙人在對外交往中可以代表合伙企業 C.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對普通合伙人入伙和退伙的表決權 D.有限合伙人不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 正確答案 : D 【知識點】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 答案解析 : (1)選項A: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2)選項B: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3)選項C:有限合伙人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問題:C選項,C選項的解析沒明白,與解析感覺不相符。
登錄電子稅務局會有瀏覽記錄嗎?在哪里可以查詢,沒有申報和修改
你好老師,我收到一筆10000元的貨款,其中實際到賬9965手續費35,我這個項目明細應該怎么做?
老師酒吧充值送酒給客人怎么做賬啊
老師你好,我是新成立的公司,3月有一筆收入進公戶,但是我當時還沒做稅務登記,這張票開出開入都在四月,那我可以把賬也做在四月嗎?
差額征稅的行業可以取消差額征稅按常規的行業去銷項減進項報稅嗎,
老師我們是石家莊小規模納稅人, 需要給邢臺項目開發票,1、開外管證時,今天要開24000元發票,合同金額我寫多少?合同金額20萬的話,那我開外管證時合同金額寫24000元?還是20萬? 2、我們老板給的是電子版合同,只有合同簽訂日期2024年12月,工期大概35日,那外管證合同有效豈止時間我咋寫? 3、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報,所得稅季報!4月份不含稅異地開票金額超過10萬元了,我還需要4月底預交增值稅和所得稅款嗎
我們是外貿企業,我們申報了一筆退稅款,供應商是第一次供貨,稅務發了函調給對方稅務局,對方稅務局回復函調說手續不全,要讓我們出口轉內銷,但實際貨物是不需要退回來再銷售的,比如進貨金額80萬,進項稅7.2萬,出口銷售100萬,退稅率9%,請問這筆業務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填寫納稅申報表
某公司,之前的固定資產沒計提過,怎么重新開始做賬計提
我這個問題問到一半就結束了怎么弄?
2024年補交2017年的一個銷售未入賬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并且稅局那邊幫更改了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在2017年的增值稅申報表里增加了這筆為未開票收入),請問這筆補稅的完整分錄是什么?需要還原業務做賬嗎?網上搜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里怎么解釋?
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不參與經營,如果允許合伙人勞務出資,可能導致合伙企業財產不正當減損,危害合伙企業債權人的利益。有限合伙的起源第一就是為了融資,第二才是降低風險。你若是不出資只出力,卻與普通合伙人共享收益,但風險明顯小了很多。這當然是對合伙企業及其普通合伙人不利。而合伙企業資本沒法保證,就自然危害合伙企業債權人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