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中的“并登報聲明作廢”。 所以,納稅人發現丟失發票的當日,需要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二、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 《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通知》(財會字〔1996〕19號)第五十五條規定:(五)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所以,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聯次,應當在發現丟失當日報告稅務機關,并取得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開票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作為入賬依據。 三、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四、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所以,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發票聯的,在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兩聯都丟失的,要取得記賬聯復印件,并加蓋開票方發票專用章作為抵扣進項稅、退稅憑證和記賬憑證;丟失其中一聯的,以另一聯次的復印件代替丟失聯次使用。 文件中對丟失專用發票抵扣聯與發票聯抵扣時,并沒有要求提供《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參考京國稅函〔2018〕1號《關于北京稅務局取消丟失專票免開稅務證明的文件》,失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以發票聯復印件作為抵扣聯使用時,不需要提交《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老師你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第一聯記賬聯上,蓋了兩個發票專用章可以嗎?不小心蓋了一個以前的舊章,又加蓋了一個現在的發票章,發票有效嗎?第二聯和第三聯沒問題
你好老師 請問對方開給我們的普票我們弄掉了,銷售方給我們的,現在對方不給我們提供他們第一聯復印加蓋發票專用章作為稅務抵扣依據如何處理啊老師?是普票 我找一張金額不相上下抵扣可以嗎?
老師你好發票寄給客戶丟了,對方沒收到本來我們記賬聯復印加蓋發票專用章就可以給他們做賬,他們要求我們重新開票給他們,我可以紅沖丟失的發票然后在開個正數發票?
老師,過年好!想問兩個問題就是我家作為購貨方專用發票丟失,我已經讓銷貨方復印記賬聯發票蓋章寄給我們了,這種情況是可以正常抵扣的是吧
增值稅專用發票供應商弄丟了,對方記賬聯加蓋公章,我公司可以做賬抵扣嗎?(發票上寫明此聯不作報銷,扣稅憑證使用),所以有些疑惑請老師解答。
代理會計做賬的銀行存款余額,跟實際銀行存款余額完全對不上,實際賬務怎么處理?
請問工商變更時已做了實名認證,下一步要怎么操作
老師你好:你這邊能發我一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制度版本給我嗎?非常感謝
老師您好,甲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員工出差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電子發票(普通發票),稅額可以抵扣嗎
固定資產處置需開發票嗎?
調整22年制造費用的折舊多計提2000元如何沖減調平,制造費用已經結轉銷售成本了
年報是按審計后的數據申報嗎?同第四季度數據不一樣,有沒有關系
老師,請問什么人需要交耕地使用稅了?
老師,企業是認繳的兩個股東各持25萬,共50萬,沒有實繳,有未分配利潤,然后,減資了,剩20萬認繳注冊資本,其中一個股東撤股了,就剩一個股東了,這樣減資有風險嗎,屬于股權轉讓嗎?需要交什么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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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蓋公章嗎而不是發票專用章?
你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是證明要蓋公章
發票復印件蓋發票專用章還需要其他證明嗎
要需要讓對方出具個證明。
是開票方出具證明?
還是付款方出具證明
我們是開票方
開票方出具證明的喲。
老師,這個證明應該怎么寫
寫明發票號,發票金額以及業務內容說明,這張發票真實有效就可以。
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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