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收賬款,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交稅費。
2020年9月根據維保服務合同開票給對方,沒有提供勞務服務沒有收到錢,已確認主營業務收入,沒有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已繳納相關稅費,按照這筆收入申報了財務報表和所得稅。 9月做的分錄是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2021年才會提供服務,想在21年確認收入結轉成本。 2020年第四季度的報表和所得稅還沒有申報, 想在2020年10月把這筆收入調整一下,不計入2020年的收入了,不知道怎么做分錄,麻煩老師解惑。
提前開票300萬,只有成本結轉50萬,收到款100萬,那么這個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涉及到所得稅主營業務收入和會計應該怎樣確認收入呢
以前年度銀行存款和主營業務收入做賬少了0.01,現在補差分錄怎么做
老師,下午好。被稅局自查自糾后補繳的以前年度的稅款,怎么入賬和確認收入?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以前年度的賬有主營業務成本,沒確認收入,現在稅務局讓補錄收入,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