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一起思考一個問題,到底什么是融資租賃? 通過之前的學習,我們可以明顯感受到,在融資租賃的模式下,租賃標的資產最終的結局有極大的可能歸承租人所有。 準則中所提及的8個融資租賃的判斷依據,可以說是出租人“費盡心思”地要將這口鍋(風險與報酬)甩給承租人了。 所以,我們不妨就直接將融資租賃理解為銷售資產。 與單純的銷售資產略有不同的是,其收款方式是分期收款,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帶有融資性質。 所以進一步的,我們可以將融資租賃業務拆分兩個部分: 一個是賣資產,另一個是放貸款 理解了這一點,接下來的內容就簡單多了。 案例背景: 蔡老板與吃貨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從吃貨公司租入一臺大型料理機,假設該項交易符合融資租賃的條件。 注:為了方便各位閱讀,我將案例的題干部分打散并于講解內容同步呈現。 第一步:賣資產 條件1:租賃開始日這臺料理機的公允價值為70萬元,賬面價值為60萬元。 我們先將這項租賃交易看成是賣出賬面價值為60萬的固定資產(扣除折舊和減值),其交易日的公允價值為70萬。 這項業務的會計處理簡化后(跳過固定資產清理)的分錄如下: 然后,我們將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這兩個會計科目,替換成融資租賃業務的科目,就得到了融資租賃的初始分錄。 第二步:考慮融資因素 條件2:全新料理機的使用壽命為7年,租賃期為6年,每年支付的租金為16萬。 由于租賃業務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回款項,跨度又很長(超過1年)。所以應收款的時間成本是無法忽略的。 這一步,我們將應收融資租賃款分解成兩部分 一部分是租賃收款額,本質是實實在在收到的真金白銀,即16*6=96萬元 另一部分是未實現融資收益,它是資產公允價值與租賃收款的差額,也就是利息部分。 如何理解未實現融資收益? 假設你賣出一項資產能收到70萬,可是對方沒有那么多錢,只能分期支付這70萬。考慮到利息因素,一共支付給你96萬,那么其中26萬就是利息。 這里我們需要注意,與承租人的會計處理顯著不同的是,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凈額并非租賃收款額的現值。
第二個問題,融資租賃出租人合同變更,未做為一項單獨租賃,重新核算租賃收款額的分錄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新值-原值) 貸:租賃收入(新值-原值)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實現融資收益 這個分錄對嗎?如果出現租賃收款額減少,是不是按照這個分錄反過來處理?
對于出租人來說,未擔保余值減少,為什么未確認融資收益減少呢,按道理不是租賃投資總額不變,未擔保余值減少,則租賃收款額不就增加嗎,如何判斷未確認融資收益減少呢
老師,新租賃準則,出租方融資租賃,按照未實現融資收益逐期確認收入如何理解呢?不是收到租賃收款額額嗎?為什么不能直接將這個作為收入?
老師,租賃準則,出租方按照融資租賃處理的情況下,為什么按照未實現融資收益確認收入,而不是按照實際收到的租金收入確認收入呢?
老師,租賃準則,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處理的情況下,為什么按照未實現融資收益確認收入,而不是按照實際收到的租金收入確認收入呢?
個體戶查賬征收,賬上一年的經營所得從公戶可以平時多次轉到老板私人銀行賬戶么。還是需要一次性轉,賬怎么做分錄
那我們勞務公司把純勞務外包,然后機械油料等都是我們自己承擔,這種用一般計稅是不是好一點,因為我們開出的是9的專票,機械油料等是13的稅率,而且包工頭也可以給我們開1的專票
老師像工程機械用油的稅率是多少,是不是13%
老師如果是甲供材選擇差額比較好,如果是自己采購材料是不是一般計稅劃算
老師及有一般計稅又有簡易計稅差額納稅好麻煩,還得分攤,還得進項轉出,頭都大了
老師,一般納稅人及有簡易計稅項目又有一般計稅項目的,但管理費用分不了那么明細,確認不到那個項目,可以都抵扣嗎
老師,建筑公司項目發生的伙食費直接坐到工程施工的間接費用里,我想問一下,匯算清繳要不要納稅調整
員工衛生合格獎勵50元 應該怎么做賬 每周都有
老師,自然人法人是國內的,投資的公司是內資企業,自然人法人是國外的,投資的公司是外資企業嗎
老師,餐飲公司4月份收到裝修費發票11萬,該怎么寫分錄?要分攤嗎?請教
我個人的理解是,融資租賃轉移了資產的控制權。實質上這個業務帶來的收入只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因控制權轉移帶來的資產處置損益(計入損益表),一部分是因變相融資租出資產,而獲得的利息(對于不同的企業,分別以其他業務收入/租賃收入/利息收入的形式而計入損益表)。 而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這一部分在初始確認時,只是作為或一次到位(資產處置)或逐步實現(融資收益)的上述收入的一個“集中體現”。后續,隨著不斷收到租賃收款額,只是資產形式變換的表現----你變相賣掉了你的資產(控制權已隨著融資租出轉移了,成為了對方的使用權資產),先計提為“應收融資租賃額--租賃收款額”,又在后續收到真金白銀后,資產形式變成了“銀行存款”,始終都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變化,與損益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