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據《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規定,一、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符合本公告規定減免條件但繳費人已繳費的,可按規定辦理退費。?
?
依據
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
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8號)
2023-06-06
您好,這個對人數有什么要求嗎?截止日期是到什么時候啊?這個政策
優惠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優惠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優惠3: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免征殘保金。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 優惠4:停產或虧損企業免征殘保金。允許停產6個月以上或年度虧損額達到注冊資金30%以上的企業申請減免當年殘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