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題是因為甲出票時蓋的合同章,這個就不符合規定。出票人簽章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無效。本案中,甲公司作為出票人,簽章不符合規定,直接導致票據無效,
甲和乙買賣貨物,甲開出一張見票后定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給乙,乙后又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丁為乙的保證人,丙又將票據背書轉讓給戊,二十天后甲的開戶銀行A進行了承兌,情況如下。 1.如果開票時甲蓋的是合同專用章,此時票據是否有效?如果無效,乙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還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保證附條件,承兌附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票據到期了,持票人持票還能收款嗎? 2.如果開票時蓋的是預留在銀行的財務專用章,后面的背書,保證,承兌蓋的章是合同專用章,那么此時背書,保證,承兌等行為是否有效,同時背書附條件,承兌附條件,保證付條件等條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證,承兌,背書某個環節不符合規定,如背書有問題,承兌有問題,保證有問題,后面的被背書人還能否找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進行追索?
老師,我們跟別的公司共用一個表,他們是總表,給電公司繳費,開他們的抬頭。本來我讓他們給個復印件,蓋他們公司章,并分割單。我們就能做賬了。但是剛才找他們了,他們說發票上的抬頭公司已經不存在了,沒有章了。能繼續給他們開票是因為電力局簽合同未到期,電力局只認這個名稱。沒法給我們蓋。這怎么辦?
老師,請問一下 購銷貨所必須的附件是下面這些嗎?還有什么漏的或者不必要的嗎? 進貨需附件: 1.?供應商出庫單 2.?供應商開具的發票 3.?本公司入庫單 4.?材料結算單(需蓋章簽字) 進貨附件必須供應商出庫單和我們自己入庫單都要有嗎? 銷售需附件: 1.?本公司出庫單 2.?本公司開具的發票 3.?材料結算單(需蓋章簽字)
老師,網上一個案例不太明白,某人拾得該匯票后,明知自己持有的一張出票金額為1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來路不明,仍然以合法持票人的名義結算給聊城一家無縫管有限公司,用以償還所欠貨款9300元。該無縫管有限公司扣除貼現利息款后,將剩余的135500元兌現給鄧某人,請問匯票不是要蓋章嗎,不蓋章也可以轉嗎?
老師請教下,公司和個人簽的合同,現在對方公司弄好了,需要給開公司發票,合同能不能不重新簽,在原來個人簽字上面再加蓋他們公司章,原簽字的也是公司法人代表,這樣行不行的
權責發生制轉換為收付實現制對應的會計等式。 實際收入=收入+應收賬款貸方數-應收賬款借方數+預收賬款貸方數-預收賬款借方數 應收票據科目該如何處理?其他應收是否也按照應收賬款處理? 實際支出=費用+應付賬款借方數-貸方數?預付賬款借方數-預付賬款貸方數-累計折舊和待攤費用 應交稅金如何處理?其他應付同應付賬款的處理方式? 最終上述實際收入-實際支出=貨幣增加額? 該公式是否成立?該如何調整?
老師:請問負債過大, 1、可以處理的方案有哪些啊? 2、轉資本需要哪些手續? 3、轉資本有哪些損失嗎?
注冊資金100萬,5年內實繳100萬是指法人5年一共存進賬戶100萬還是一次行存進賬戶100萬 別人轉進賬戶的錢可以算在內嗎
廠家開具負數發票給我們,我們就做進項稅額轉出,沖減成本,廠家就沖減收入,沖減銷項稅,是這樣處理嗎?
代買購置稅和保險??梢源I的吧?就是別人從我們這里買車,我們把這個車輛購置稅收了,買了 然后發票是對方名字的。賬務處理咋做的 是這樣做嗎? 我已經借銀行存款89800 貸應收賬款89800 開票,借應收賬款 74500,15300代付保險和上牌的。收款89800,開票74500,其中15300是保險跟車輛購置稅代付的。 分錄。開票時借應收賬款 74500主營業務 銷項稅額 收到款項,借銀行存款89800 應收賬款74500 其他應付款 車輛購置稅 和保險15300 代付車輛購置稅跟保險。借其他應付款車購稅和保險 貸銀行存款
2024年7月以后新開的賬戶3年緩沖?5年內實繳是什么意思?實繳是注冊資金100萬就需要往賬戶存100萬么
廠家返利給我們,我們是沖減成本,對于廠家來說,這筆錢怎么做賬?
老師,請問一下年終獎25萬要交多少個稅啊?咋算?平時每個月也有工資5千以內,有一個娃,有一套新房 房貸。
公司應該要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但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是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公司收到一筆營業外收入50元,銀行自動扣了5塊錢手續費,實際到賬45元。 做賬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貸營業外收入45元。 還是做借銀行存款45元,借營業外支出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還是借銀行存款45元,借財務費用手續費5元,貸營業外收入50元。
所以丙也不用承擔責任,那丙的簽章應該是沒問題的吧老師
您好,是的,是這么理解的